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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李玉官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案

    时间:2020-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16年以来,被告人李玉官在苏州市吴江区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纠集人员非法讨债,形成以李玉官为首要分子,宋志刚为重要成员,庄留平、张亚南、王健、张晓伟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严重破坏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


    【裁判结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去年5月21日作出(2018)苏0509刑初1570号刑事判决,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玉官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对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6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案件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犯罪手段暴力化程度较高、犯罪情节较为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犯罪集团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气焰嚣张,情节恶劣。在非法拘禁犯罪中,对被害人动辄随意殴打,甚至逼迫被害人跳入粪坑,并对被害人的家人施以恐吓、滋扰,致被害人谈“李”色变,有家不敢回。在敲诈勒索犯罪中,借故各种无理事由,对被害人实施殴打、恐吓或威胁,非法勒索财物,严重侵害被害人及其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吴江法院依法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6名被告人从严惩处,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回应了社会关切,也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决心和态度,彰显了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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