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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徐春雷等人恶势力案

    时间:2020-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被告人徐春雷自2017年初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分别纠集了被告人李启绘、孙井芹、徐磊、周瑶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徐春雷为纠集者,以李启绘、孙井芹、徐磊、周瑶为成员的恶势力。2017年以来,该恶势力成员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多次实施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抢劫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等地造成恶劣影响。

     

    【判决结果】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徐春雷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十七万元。对其他四名恶势力组织成员,分别按照其参与的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徐春雷等人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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