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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主犯获刑14年!“东平一号”涉黑专案入选南海区检察院年度精品案件

    时间:2019-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公布了2018年度“精品案件”及“优秀检察建议”,其中,“东平一号”涉黑专案及一宗治乱检察建议入选:

     

    李某根等28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案件事实

     

    2008年,被告人李某根刑满释放后,先后纠集他人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等地为非作恶,不定期在村祠堂、士多店等位置开设赌局聚赌,抽水渔利,获取非法利益。李某根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和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9年底,李某根眼红陈某等人在鱼塘边开设赌档,预谋抢夺该赌档。陈某慑于李某根黑恶团伙的势力,提出共同经营,均分利益,遭到李某根拒绝。为抢占赌档地盘,圈定势力范围,李某根纠集多名组织成员持枪、持刀在鱼塘边与陈某纠集的人员进行械斗,导致多人受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组织多次暴力插手民间借贷纠纷,其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恐吓、威胁等手段替他人催收债款,从中获得高额报酬。2017年,债权人何某找李某根等人帮忙向麦某追收欠款。李某根等人恐吓威胁麦某还钱,强迫麦某以名牌手表、宝马汽车抵债,期间麦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7个小时。事后,李某根等人收取何某10万元佣金。

     

    为方便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还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制式12号猎枪一支,大砍刀等管制刀具一大批。

     

    诉讼情况


    2018年4月3日,南海区检察院提前委派有办理涉黑案件经验的骨干检察官介入;2018年4月16日,案件移送该院审查逮捕,对2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作出逮捕决定。2018年7月12日,案件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2019年1月22日,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根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一审宣判后,李某根等13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4月15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根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又称“东平一号”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因上诉人李某根、梁某伟在二审阶段具有立功情节,法院依法改判李某根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改判梁某伟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对于涉及扫黑除恶的案件,广东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公安机关、监察委、扫黑办、上级院等部门快速联动,建立专案专办、捕诉衔接机制,把握办案时效和工作节奏,及时引导公安收集固定证据,快速从严办理案件,最大限度降低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就里水镇某街道卖淫现象

    向里水镇政府发出的检察建议

     

    南海区检察院办理王某东、梁某强涉嫌容留卖淫案过程中,通过对案件证据的详细审查,发现案外有乱。承办检察官反复筛选证人证言,仔细分析和比对监控视频,确认南海区里水镇某街道多条巷道内卖淫女子、嫖客和“鸡头”等多达数十人,站街卖淫现象已初成规模且有蔓延之势,对周围安全产生严重滋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

     

    案件暴露出该地区在出租屋和人员管控方面存在较大隐患。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创造和谐安宁的社区环境,承办检察官多方查找全国各地治理站街卖淫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该村的实际情况,分别向南海区里水镇政府和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从完善出租屋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和加强法治宣传等角度提出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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