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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广东晒2018扫黑除恶成绩单:打掉恶势力集团334个,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87件!

    时间:2019-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6日上午,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了全省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并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功群众代表公开发放奖励金。

     

    据悉,去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取得丰硕战果,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名列全国前茅,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充分肯定。

     

    新闻发布会现场,省扫黑除恶办向7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功的群众代表颁发奖金。省扫黑除恶办、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省累计已发放举报金1300多万元,全省共有3819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广东省扫黑除恶办负责人表示,2019年,广东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着力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攻坚,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取更大的成效。

     

    7名群众代表领取举报奖励。


    打击涉黑涉恶团伙 刑拘犯罪嫌疑人5.3万人

     

    公安机关先后开展5轮集中收网行动,全年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3万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85.4亿元。

     

    成功侦办了广州施某兵、深圳香港黄氏兄弟、汕头谢某忠、清远陈某辉、惠州周某航、江门蒋某达、阳江廖某恒等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87件7510人,各级法院作出生效判决601起2361人。

     

    深挖彻查“保护伞” 立案1853人

     

    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927件,立案18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5人,组织处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21人。

     

    依法依规处理了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工商质监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刘晓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梁锡棋涉恶问题以及湛江吴川市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导致举报线索泄密等问题。

     

    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723件

     

    广东高院抓紧制定《全省法院开展扫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职能及机制》,建立7项工作机制和15个工作台帐,重点对全省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摸查和梳理。

     

    一年来,广东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723件,惩处犯罪分子3260人,判处财产刑近3亿元,办案数量、财产刑数额在全国名列前茅,严厉打击了黑恶犯罪,推动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省委出台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各级组织部门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02个(其中因涉黑涉恶纳入整顿214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73人,基层干部队伍得到有效净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明显提升。

     

    强化行业监管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多个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均部署开展了多轮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等工作机制,有效堵塞了行业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安全感满意度相比去年提升2.5%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下,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据统计,2018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8.4%、5.7%和8.1%。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的测评显示,2018年我省群众安全感得分提高2.02分,相比2017年提升2.5个百分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成功侦办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一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违规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发布会上,广东省扫黑除恶办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1 、广州施某兵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4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统筹指挥多警种协同作战,出动精干警力分赴广州、湖北、重庆三地开展同步抓捕,一举打掉以施某兵为首的特大涉黑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扣押涉案车辆5辆、缴获枪支、子弹、砍刀及铁棍、工兵铲、电脑、手机、现金等涉案物品一批,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886万元。

     

    经查,该涉黑组织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凤阳、江海、华洲一带,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高利放贷等方式敛财,借正规经商的幌子“洗白”非法收入,并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香港黄氏兄弟跨境黑恶势力团伙案

     

     

     

     

    2018年2月12日,深圳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该犯罪团伙,查封涉案账号787个、房产11套,冻结涉案资金662万元,扣押电脑、合同、账本、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经查,该犯罪团伙以深圳尚吉信息咨询公司为内地据点,发展团伙成员,涉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非法经营、“套路贷”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并采用异地侵害犯罪对象、异地存放犯罪证据等方式逃避打击。

     

    3、汕头谢某忠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5月14日,广东省公安厅统筹指挥、异地用警,指挥佛山、汕头、珠海、揭阳等地公安机关出动精干警力,一举打掉以谢某忠为首的“以黑护私、以私养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76人,查处涉案村干部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3亿元。

     

    经查,该涉黑组织盘踞在汕头市龙湖区,通过拉票、回收空白选票、“软暴力”等手段操纵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以走私柴油、冻肉等手段获取巨额利益,长期作恶多端,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4、清远陈某辉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4月2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清远市委市政府三级联合指挥下,清远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成功抓获包括陈某辉、陈某金在内的主要组织成员33人,查处涉案村干部7人,对百余辆涉案车辆和30余艘涉案船舶限制交易,冻结银行账号500多个,冻结涉案嫌疑人在20余间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及其名下公司资金逾3亿元。

     

    经查,该农村涉黑组织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成员众多,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并涉嫌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盗采河砂、抢劫、打砸村民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案件成功收网后,当地群众自发在街头拉横幅表示感谢,并寄信给省公安厅、清远市公安局多位负责同志,表达心中的喜悦感激之情。

     

    5、惠州周某航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4月2日,惠州、博罗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打掉了一个以周某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逮捕犯罪嫌疑人26人,移交纪委监察委3人,初步核实团伙涉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砸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案件51起;查封冻结涉案金额60.5万元,缴获电脑、手机、铁锤、水管等涉案工具一批。

     

    经查,2016年以来,周某航为谋取经济利益,在线上通过开设“金现小贷”“百家花”公众号和“今借到”“借贷宝”等快速贷网络平台,在线下通过熟人或中介,专门从事无抵押、无担保非法高利放贷活动,共获利400余万元。同时,周某航于2016年8月成立惠州鼎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暗地进行非法放贷,并专门组建“地下出警队”“催收专业队”,采取暴力和软暴力进行讨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6、江门蒋某达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9月7日,江门市公安局历经5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一个盘踞在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及周边农村的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破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案件32起,涉案价值约上亿元;查处保护伞6人,其中县区人大代表2人、村干部4人,接受涉案村干部主动退赃209万元。

     

    经查,2016年至2018年案发,该组织头目蒋某达为达到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以新会沙堆镇莲花山一农庄为据点,豢养数名外省籍打手,并勾结沙堆镇人大代表、食品站站长邓某新,指使骨干成员充当“地下执法队”,在沙堆镇梅阁村及其周边欺行霸市、为恶一方,控制沙堆猪肉市场,哄抬肉价,严重损害群众生活质量。与此同时,该组织还强买强卖,操控装修施工、建筑材料运输和水电价格;非法获取沙堆梅阁“奇门岗”、东营围、鸡山、白水带338亩土地使用权,并将其中部分土地倒卖,获利上千万元。打掉该犯罪组织后,当地猪肉价格每斤下降约5元,生活用水每吨下降约3元,电费每度下降约1.4元,群众拍手称快。

     

    7、阳江廖某恒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3月份以来,在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阳江市公安局先后组织4次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以廖某恒、余某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65人,移交纪委监委25人,侦破违法犯罪案件13起,查封涉案土地70亩、房屋4间、汽车18辆,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合计1.8亿元。

     

    经查,该涉黑组织成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非法罢免阳西县织贡镇丹宵村原村长,改选骨干成员江某蕊堂弟江某硕为村长,把持村务,侵吞村集体资产,非法转让该村70亩土地使用权;成立阳西县海产品公司掩人耳目,大肆“招兵买马”,并在阳西县多处开设流动赌场,实施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数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组织10多名失足妇女盘踞在阳西县城各大酒店、宾馆进行卖淫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此外,还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寻求非法庇护,严重败坏当地社会风气,影响极其恶劣。

     

    8、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工商质监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刘晓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近年来,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一些旅游商场通过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强迫外地游客购买商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2年至2018年,刘晓锋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对这些商场的强迫交易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敷衍处置群众举报投诉,甚至在上级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执法时通风报信,为不法商家提供保护,先后收受部分旅游商场经营者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2018年6月,刘晓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9、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梁锡棋涉恶案

     

    1997年以来,梁锡棋利用先后担任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村主要负责人和桂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等职务便利,纠合形成了以其为中心、家族成员为骨干的宗族恶势力。

     

    2013年至2014年,平东村委分两次将集体物业“汇玉玉器商场”和“汇玉商场二期”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外招租,梁锡棋为使其亲属梁某、唐某等人顺利中标,通过透露竞标信息、量身订制竞标条件等手段排除潜在竞标人,并以断水断电阻挠正常运营相威胁等方式逼退竞争对手,最终梁某等人低价中标,造成集体资产较大损失。事后梁锡棋收受梁某干股分红人民币200多万元。

     

    2018年4月,梁锡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10、湛江吴川市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失职失责违反保密纪律案

     

    2018年9月,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移交的反映吴川市覃巴镇党政有关领导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后,将该线索转交给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处理。

     

    吴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主任陈甫明等人违反“上提一级”“县区兜底”的线索管理规定,未经请示汇报便将该问题线索直接签批给覃巴镇党委书记张阁良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永洪处理。

     

    吴永洪经与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覃巴镇党委副书记庄一峰商议后,严重违反线索管理规定,将《举报信》复印给被举报人之一的覃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其后,宁伯承经由覃巴镇那碌村村民潘添将《举报信》复印件照片通过微信转发给主要被举报对象那碌村原村长潘观景和那碌村委会原副主任潘阮平,导致了泄密事件的发生,潘观景通过他人打电话并到举报人家中质问和威胁举报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张阁良、宁伯承因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吴永洪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办事员重新安排工作,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庄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6名党政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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