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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当前,尊法守法需谨记。这些刑事案例,给大家敲响警钟!!

    时间:2022-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疫情防控越是吃劲,越要坚持依法防控。为了使大家对疫情防控措施有正确理解,肇检小编选取了六个涉疫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服从防疫大局,严格守法,携手战“疫”。

     

    不配合防疫管控

    可能触犯:妨害公务罪


    案例一
    2021年1月1日,S市发布开展相关地区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某社区据此设置核酸检测点开展检测,辖区派出所民警宋某某在该检测点执勤。当晚,居民林某彬在排队等候检测时因插队引起其他群众不满,双方发生口角,民警宋某某上前劝阻。林某彬非但不听劝阻,反而与儿子林某祥在明知宋某某系执勤民警的情况下,一同对其进行殴打、撕扯、谩骂,致宋某某左面部挫伤、右肩外伤、左手拇指挫伤,防护服被撕坏。

    检察机关依法对林某彬、林某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

     

    隐瞒高中风险地区真实行程和活动轨迹
    可能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案例二
    2020年1月23日,在W市居住三日的李某某在该市“封城”前返回H市。次日,H市提高防疫等级后,李某某未按要求居家隔离,多次出入超市等公共场所。此后,李某某出现咳嗽、胃口差、乏力、胸闷等症状,多次乘坐公交车看诊,看诊期间隐瞒旅行史,密切接触多人。后经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李某某承认有W市旅行史,并承诺不擅自外出。但李某某未经报告外出,仍搭乘公交车至医院看诊、出入药店,并在就诊时继续隐瞒旅行史。2月4日,李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与其密切接触的55人被隔离观察。

    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发布不实防疫信息
    可能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案例三
    2020年1月26日,赵某某将自己身着警服的照片设为微信头像,微信昵称设为“XX交警小龙”,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今天XX市城市公交车!全部停运!”“XX市今晚全城开始封路!”等虚假信息,配发多张警察执勤图片。该条信息发布后,被多名网友转发至朋友圈和微信群,大量市民向相关部门电话咨询,引发不良影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

    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某某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哄抬物价

    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

    案例四
    2020年1月初,S市某单位以每盒5.125元的价格购入一批普通民用口罩,在公司的淘宝店铺上对外销售,日常销售价格为每盒7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谢某趁机牟利,从每盒21元抬高至每盒198元,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达16万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检察机关依法对某单位、谢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某单位罚金20万元,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虚构信息揽财
    可能触犯:诈骗案罪

     
    案例五
    2020年1月下旬,伍某某利用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之机骗取他人钱财,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或相关微信群内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专门渠道可以购买到口罩。1月23日至2月5日,山东、浙江、安徽等省的11名被害人通过微信等方式向伍某某购买口罩,支付全额货款。伍某某收到货款后,均没有为被害人联系购买口罩、发货。被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要求退还货款,期间伍某某共退还被害人近80万元,其余货款共82万余元用于网络赌博。

    检察机关依法对伍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伍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

     

    暴力伤医

    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

     

    案例六
    2020年1月27日,柯某某的岳父田某某作为疑似病例入住医院。1月29日,家属因转院、急救等问题与医院发生矛盾,期间有过激行为,值班医生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后再进行治疗。警务站接警后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希望家属平复情绪。与此同时,医护人员对田某某进行抢救。但病人由于肺部感染导致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柯某某对医生高某进行殴打,致其颈部被抓伤,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被撕破、脱落。被害人高某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依法对柯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柯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上述典型案例,给我们一再敲响警钟。尊法守法需谨记,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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