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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女教师梦受阻 法律援助有效维权——柳某劳动争议行政诉讼案

    时间:2021-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柳某,女,下肢体残疾,毕业于师范大学后,2016年7月经体检合格后取得高级中学教学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柳某报名参加中、小学特岗教师初中语文岗位的招聘考试,柳某提供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以及年龄条件都符合招聘要求,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笔试、面试,柳某以总成绩第19名列入预录取名单。某县教育局对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按照规定组织预录人员体检、政审。对未来满怀憧憬的柳某却被该县教育局以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取。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柳某的法律援助申请,最终法院判决县教育局行政行为违法,有效地维护了柳某的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国家明令禁止就业歧视,特别是针对妇女、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制定了一系列就业保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本案较好地体现了法律对残疾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的保障,有效地维护了柳某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援助,让弱势群体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分享到国家法治进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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