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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徐福妙非法种植罂粟案

    时间:2020-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案情事实

    被告人徐福妙,男,1967年9月6日出生。曾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03年6月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10万元,2009年7月3日因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15年8月26日刑罚执行完毕。

    2016年年底,被告人徐福妙在自己山上的田地里种植罂粟,供自己食用。2017年4月8日,民警在上述地点发现该批罂粟种植物,于是对正在附近务农的徐福妙进行排查性询问,后徐福妙主动交代其种植该批罂粟的事实。经依法铲除清点,该批罂粟共计2243株。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福妙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徐福妙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徐福妙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予从轻处罚。于2017年7月18日作出判处,被告人徐福妙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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