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结果
典型意义
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虽有权利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但也应同时注意对涉案企业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予以保护,避免由于措施的不当导致涉案企业、人员造成额外的损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明确强调,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亦明确指出,应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因此,在各类诉讼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要提倡做到依法公正办案和审慎保护产权的司法执法平衡。本案中,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对企业用于经营的设备等物品予以查封,导致企业无法经营,并造成相关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的审理思路和法律适用,对于产权保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