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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市检察院“公益守护 绿韵西江”,被授予肇庆市首批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试点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3日,肇庆市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包括“星湖同舟”“公益守护 绿韵西江”在内的全市首批10个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试点被授牌。


    2020年3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工作部署,肇庆市委以探索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试点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出在全市探索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试点的部署。


    肇庆市委、市政府坚持“顶层设计+基层试点”的模式,在全市选取10个试点进行建设,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融入各试点建设主题,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市域全覆盖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经过近半年的实践,各试点依据自身特色,在多元城市社区治理、农村治理、跨行政区治理等领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肇庆市检察院以粤桂西江生态公益诉讼治理为纽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牵引功能,着力强化三大举措,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肇庆检察经验。


    公益守护 绿韵西江


    深化跨区域协作共建机制

    以肇庆牵头云浮、梧州、贵港建立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升级、复制 、推广,推动我市基层检察院与邻近省、市基层检察院建立子协议,形成覆盖粤桂两省(区)西江主干和贺江、绥江、新兴江等支流生态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重大个案协调、办案技术保障、专家评估论证、定期联席会议、联合培训持续细化落实,促进流域社会治理办案规模与机制建设同频共振,平台作用日见成效。


    凝聚多部门协同共治合力

    构建完善“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充分履职。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出台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并促成全省首例司法确认案,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活动形成水土共治模式。通过会商协调、专家咨询、诉前建议等方式,助推星湖水质“补活截污”治理,办理了一批全省公益诉讼精品典型案件。


    营造全社会协商共享氛围

    注重普法宣传同步推进,逐步完善公益诉讼激励体系,积极调动公众参与西江生态环境治理积极性。建立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共治机制,协助社会组织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权能。推进公益诉讼案件观摩庭审、公开听证制度,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建共治才能全民共享。肇庆市检察院将持续推动西江流域生态公益诉讼治理共同体建设,为肇庆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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