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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军事检察院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军用土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军用土地保护 军地协作 整改推进会  

    【要  旨】

    军队某单位怠于行使土地管理使用职责,致使军用土地被地方公司、人员非法侵占、污染、破坏,军事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被监督机关依法履职,同时协调军地相关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共同努力,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取得双赢共赢多赢效果。

    【基本案情】

    某部队所辖A号、B号两宗军用土地,面积分别为297.66亩和48.15亩,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由于长期失管失控,导致A号军用土地被周边居民倾倒大量建筑、生活垃圾,并被群众乱采乱挖,出现5处较大较深土坑(总面积约17亩),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B号军用土地被地方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在土地上违规修建了3排办公房(30余间)和3栋民房,近20年得不到有效解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年11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山南市贡嘎县A号军用土地被污染、破坏线索移送拉萨军事检察院。拉萨军事检察院随即联合西藏自治区院第八检察部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取证,查清该被污染破坏土地权属某部队,同时还发现该部队B号军用土地被地方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违规修建了办公用房和居民住房。12月初,拉萨军事检察院向某部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军用土地监管职责,修复被破坏的土地,清除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军用土地上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围墙、围网、围栏等必要措施保护军用土地,确保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不受侵害。

    拉萨军事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两宗军用土地被侵占、污染、破坏有复杂的社会和历史成因,历史上该宗土地边界未与地方共同勘定,现实中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既有地方百姓的,也有贡嘎县政府部门的,如将检察建议“一发了之”,单靠部队的力量,是无法解决该问题的。

    在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和西藏军区政治工作部支持下,拉萨军事检察院,协调山南市人民政府、山南市自然资源局、贡嘎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军用土地所属部队等14家单位,2019年12月19日在贡嘎县检察院召开涉军公益诉讼案件整改工作推进会,形成会议纪要,促成多方联动合力解决问题。纪要明确:2019年12月底前,由部队和贡嘎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明确军用土地边界;由生态环境局贡嘎分局负责清理军用土地上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部队修建围墙、围栏或围网等防护措施,同时设立军用土地警示牌;2020年9月1日前,由贡嘎县政府负责将军用土地上的3户民居和旅游公司的3排办公用房拆迁搬出,并做好军用土地环境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目前,已完成建筑和生活垃圾清理、军用土地划界确权、在重要入口路段拉建铁丝网、设置军用土地警示牌等工作;生态环境恢复、民房和办公用房拆迁工作也在顺利推进。

    【典型意义】

    督促军队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排除侵害,确保军用土地被合理保护利用,是军事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重要内容。本案中,军事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工作,不仅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无力解决的军用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也保护了雪域高原洁净美丽生态环境,受到军地单位一致好评,也得到了被监督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为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较好示范。
      
    此外,军地检察机关密切协同,联手发力,使“疑难杂症”得到有效根治,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树立了标杆。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维护军政军民团结,和睦民族关系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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