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有奖征集肇庆市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品牌名称、LOGO
时间:2023-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肇庆“山湖城江林泉峡”生态名片,肇庆市检察院现成立了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机制,打造具有肇庆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肇庆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现在,我们面向社会个人、各类社会团队,有奖征集肇庆市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品牌名称和LOGO。


征集内容:

肇庆市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的品牌名称和LOGO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个人、各类社会团队


征集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6月22日


作品要求

1.品牌名称和LOGO要体现肇庆市“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突出肇庆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名片,反映肇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作用,并能够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相融,体现肇庆的地域形象。

2.品牌名称和LOGO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LOGO尚未被注册。表述精炼,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和公众场合传播。

3.设计作品须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


提交方式

所有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进行提交。请发送到电子邮箱:zqgyssj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征集+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评选方式

投稿日期截止后,工作人员将从投稿作品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10件作为备选,组织网络投票和专家进行评选,最终按照投票得分40%,专家打分60%的比例评选出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并最终采纳作品1件。

一等奖(被采纳作品):奖励2500元

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注意事项

(1)所有入选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与主办方无关,由投稿本人负责。

(2)所提交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相关活动、画册、展览以及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最终被采纳作品,版权及使用权归本单位所有,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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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肇庆市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品牌名称、LOGO

时间:2023-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肇庆“山湖城江林泉峡”生态名片,肇庆市检察院现成立了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机制,打造具有肇庆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肇庆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现在,我们面向社会个人、各类社会团队,有奖征集肇庆市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品牌名称和LOGO。


征集内容:

肇庆市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的品牌名称和LOGO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个人、各类社会团队


征集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6月22日


作品要求

1.品牌名称和LOGO要体现肇庆市“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突出肇庆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名片,反映肇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作用,并能够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相融,体现肇庆的地域形象。

2.品牌名称和LOGO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LOGO尚未被注册。表述精炼,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和公众场合传播。

3.设计作品须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


提交方式

所有作品均以电子版方式进行提交。请发送到电子邮箱:zqgyssj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征集+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评选方式

投稿日期截止后,工作人员将从投稿作品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10件作为备选,组织网络投票和专家进行评选,最终按照投票得分40%,专家打分60%的比例评选出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并最终采纳作品1件。

一等奖(被采纳作品):奖励2500元

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注意事项

(1)所有入选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与主办方无关,由投稿本人负责。

(2)所提交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相关活动、画册、展览以及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最终被采纳作品,版权及使用权归本单位所有,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