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名称和LOGO评选的方案》,经向社会征集、网络投票、评委审核,最终从全国各地征集到的64份作品中确定了获奖名单,并确定一二三等奖。
本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本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设计
要求主题突出
既要具有肇庆地方特色
又希望能体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
最终入选3个作品设计创意新颖,具有独特的艺术构图表现手法,图案也清晰流畅,寓意贴切,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肇庆地方韵味。通过本次活动,将进一步加强肇庆检察机关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牌建设,同时也提高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肇庆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名称:“肇”亮未来
作者:黄涛
释义:“肇”亮未来,谐音“照亮未来”,寓意为肇庆未成年指明人生方向,照亮健康快乐成长的前进道路
设计说明:
肇庆的首字母Z;快乐成长的肇庆未成年人;呵护护航肇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强盾牌;照亮肇庆未成年人成长方向的温暖太阳阳光;肇庆市检察院蓝;形象、简洁、明快,易识别易应用
名称:七星护航
作者:黄浩
设计说明:Logo以肇庆的汉语拼音首写“Z、Q”为设计主体,融入展翅飞翔的凤凰、朝阳、关爱的手、仙女湖、西江、七星岩、积极向上的未成年人元素。
笔触勾勒的“Z、Q”体现肇庆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是广府文化的发源地和兴盛之地之一、“中国砚都”。“Z”变形成展翅飞翔的凤凰,仙女湖、西江变形成关爱的手,托起积极向上的未成年人,体现肇庆“未检办”。积极向上的未成年人,如同扬起的风帆,七星伴随冉冉升起的朝阳,体现保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而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弘毅和风采。未检工作在陪伴守护未成年人的过程中,与之共同成长,队伍和业务不断发展、壮大的美好期待。
名称:肇护童真
作者:任小花
设计说明:作品以肇拼音首字母“Z”演化为保护之手,融入七星岩,展现了肇庆地域特征和城市风光。由庆拼音首字母“q”演化为未成年人,手心上的未成年人,体现了肇庆对未成年人的呵护和重视,以及表达了肇庆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履行教育、感化、挽救、保护的职能。
为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开透明,特将此次获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获奖作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相关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联系电话:
0758-2753909/2753945。
供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彭勇妍
肇检未检工作室品牌名称及LOGO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名称和LOGO评选的方案》,经向社会征集、网络投票、评委审核,最终从全国各地征集到的64份作品中确定了获奖名单,并确定一二三等奖。
本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本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设计
要求主题突出
既要具有肇庆地方特色
又希望能体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
最终入选3个作品设计创意新颖,具有独特的艺术构图表现手法,图案也清晰流畅,寓意贴切,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肇庆地方韵味。通过本次活动,将进一步加强肇庆检察机关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牌建设,同时也提高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肇庆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名称:“肇”亮未来
作者:黄涛
释义:“肇”亮未来,谐音“照亮未来”,寓意为肇庆未成年指明人生方向,照亮健康快乐成长的前进道路
设计说明:
肇庆的首字母Z;快乐成长的肇庆未成年人;呵护护航肇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强盾牌;照亮肇庆未成年人成长方向的温暖太阳阳光;肇庆市检察院蓝;形象、简洁、明快,易识别易应用
名称:七星护航
作者:黄浩
设计说明:Logo以肇庆的汉语拼音首写“Z、Q”为设计主体,融入展翅飞翔的凤凰、朝阳、关爱的手、仙女湖、西江、七星岩、积极向上的未成年人元素。
笔触勾勒的“Z、Q”体现肇庆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是广府文化的发源地和兴盛之地之一、“中国砚都”。“Z”变形成展翅飞翔的凤凰,仙女湖、西江变形成关爱的手,托起积极向上的未成年人,体现肇庆“未检办”。积极向上的未成年人,如同扬起的风帆,七星伴随冉冉升起的朝阳,体现保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而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弘毅和风采。未检工作在陪伴守护未成年人的过程中,与之共同成长,队伍和业务不断发展、壮大的美好期待。
名称:肇护童真
作者:任小花
设计说明:作品以肇拼音首字母“Z”演化为保护之手,融入七星岩,展现了肇庆地域特征和城市风光。由庆拼音首字母“q”演化为未成年人,手心上的未成年人,体现了肇庆对未成年人的呵护和重视,以及表达了肇庆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履行教育、感化、挽救、保护的职能。
为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开透明,特将此次获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获奖作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相关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联系电话:
0758-2753909/2753945。
供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彭勇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