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录的面试公告
时间:2021-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录的面试公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计算机测试、笔试已结束,通过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面试时间、地点予以公布,请各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现就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2118日上午900

三、面试地点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八楼会议室。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39号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请在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需两证同时备齐才能参加面试)到达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候考,并参加面试抽签。

截止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对证件携带不齐全的人员和身份不符的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并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应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如有疑问,请与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

联系电话:0758--2753663

附件:1.肇庆市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招录进入面试名单公示

      2.面试考生须知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14


附件1: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和《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的面试公告》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8:2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报到并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签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卫生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不能报自己姓名),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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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录的面试公告

时间:2021-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录的面试公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计算机测试、笔试已结束,通过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面试时间、地点予以公布,请各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现就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2118日上午900

三、面试地点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八楼会议室。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39号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请在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需两证同时备齐才能参加面试)到达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候考,并参加面试抽签。

截止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对证件携带不齐全的人员和身份不符的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并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应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如有疑问,请与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

联系电话:0758--2753663

附件:1.肇庆市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招录进入面试名单公示

      2.面试考生须知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14


附件1: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和《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的面试公告》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8:2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报到并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签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卫生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不能报自己姓名),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