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肇庆改革发展,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随疫情形势变化明显,诉讼监督整体有序推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05人,同比下降10.83%,不批捕和不予决定逮捕192人,同比下降33.10%,不捕率为16.04%,同比减少4.26个百分点。第二季度逮捕646人,环比(和第一季度相比)上升79.94%。

共决定起诉1382人,同比上升6.47%;决定不起诉89人,同比上升50.85%,不起诉率为6.03%,同比增加1.6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779人,环比上升29.18%。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3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1.43%。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变化明显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116人,占起诉总数的8.39%。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49人。经审查,审查逮捕案件审结42人,审结人数占受理数的85.72%,较总体刑事犯罪低12.48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29人,决定起诉19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95%,较总体刑事犯罪高1.31个百分点。第二季度逮捕审结22人、起诉13人,环比分别上升62.50%和116.67%。

从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诈骗罪起诉14人,占73.69%;妨害公务罪2人,占10.5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人,故意伤害1人,分别各占5.26%。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9件,同比上升457.1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9件,占监督数的100%。第二季度监督立案(撤案)30件,环比上升233.34%。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7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和上升600%。第二季度纠正漏捕漏诉合计8人,环比上升70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次,同比下降20%,已纠正3件次,监督采纳率为75%,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纠正2件次,环比持平。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件,同比下降50%,法院同期审结4件,其中改判1件,占审结总数的25%,同比减少50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抗诉1件,环比下降66.68%。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共提出纠正1件次。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8人;同期已纠正68人,占提出总数的100%;第二季度提出纠正68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件,同期已纠正5件,占提出总数的83.33%。

(五)司法渎职侵权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线索受理共8件,线索处理6件,其中初查4件,交办2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

(一)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受理情况

2020年1至6月,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数为127件,同比上升53.01%。

(二)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34件,同比下降15%;共对生效裁判提请抗诉5件,同比下降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三)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于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已采纳1件,采纳率为50%,同比增加50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针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上升233.33%,已采纳6件,采纳率为60%,同比减少40个百分点。


 

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环比上升

(一)立案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件。其中,民事类立案12件,占立案总数的16.90%;行政类立案59件,占立案总数的83.10%。第二季度立案57件,环比上升307.15%。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1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8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5.69%;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1件,占80.4%。第二季度开展诉前程序43件,环比上升437.5%。

从诉前程序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5件,占比最高,为68.63%,同比减少44.45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0件,占19.61%,同比减少81.14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占3.93%,同比减少71.42%。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件,占立案数的4.23%,同比增加4.23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100%。第二季度提起公益诉讼3件。

上半年,法院作出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1件,判决支持1件,占判决案件的100%。


四、未成年人检察数据上升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5人,同比上升109.7%,不捕16人,不捕率为19.7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71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1人,环比下降8.83%。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0人,同比增长100%。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3人,环比下降29.79%。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6人,同比上升133.3%,不起诉6人,不起诉率为9.68%,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65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38人,环比上升111.12%。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4人,同比增长72.1%。第二季度决定起诉54人,环比上升17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1至6月,开展社会调查15次,同比上升275%,第二季度开展社会调查7次,环比下降12.5%。


 

五、信访数量降幅收窄,刑事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数据上升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38.76%,第二季度接收69件,环比下降22.48%;受理刑事赔偿申请7件,同比上升250%,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5件,同比上升400%,第二季度决定给予赔偿5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6件,同比上升50%,实际救助人数5人,同比上升150%;第二季度救助4人,环比上升300%。


 

六、扫黑除恶有序推进,服务发展成效显著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7人,同比下降67.9%;决定起诉120人,同比上升1100%。第二季度批准逮捕9人、决定起诉102人,环比分别上升12.5%、466.67%。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3人、起诉10人。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人、起诉4人,起诉数环比下降33.34%;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6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准逮捕50人、起诉86人,同比分别下降24.2%和上升11.7%,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7人、起诉43人,环比分别上升184.62%和持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5件,占总数的68.63%,同比下降44.45%。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1人,同比下降75%。


 

 
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通知公告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肇庆改革发展,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随疫情形势变化明显,诉讼监督整体有序推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05人,同比下降10.83%,不批捕和不予决定逮捕192人,同比下降33.10%,不捕率为16.04%,同比减少4.26个百分点。第二季度逮捕646人,环比(和第一季度相比)上升79.94%。

共决定起诉1382人,同比上升6.47%;决定不起诉89人,同比上升50.85%,不起诉率为6.03%,同比增加1.6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779人,环比上升29.18%。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3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1.43%。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变化明显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116人,占起诉总数的8.39%。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49人。经审查,审查逮捕案件审结42人,审结人数占受理数的85.72%,较总体刑事犯罪低12.48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29人,决定起诉19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95%,较总体刑事犯罪高1.31个百分点。第二季度逮捕审结22人、起诉13人,环比分别上升62.50%和116.67%。

从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诈骗罪起诉14人,占73.69%;妨害公务罪2人,占10.5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人,故意伤害1人,分别各占5.26%。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9件,同比上升457.1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9件,占监督数的100%。第二季度监督立案(撤案)30件,环比上升233.34%。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7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和上升600%。第二季度纠正漏捕漏诉合计8人,环比上升70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次,同比下降20%,已纠正3件次,监督采纳率为75%,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纠正2件次,环比持平。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件,同比下降50%,法院同期审结4件,其中改判1件,占审结总数的25%,同比减少50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提出抗诉1件,环比下降66.68%。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共提出纠正1件次。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8人;同期已纠正68人,占提出总数的100%;第二季度提出纠正68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件,同期已纠正5件,占提出总数的83.33%。

(五)司法渎职侵权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线索受理共8件,线索处理6件,其中初查4件,交办2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

(一)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受理情况

2020年1至6月,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数为127件,同比上升53.01%。

(二)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34件,同比下降15%;共对生效裁判提请抗诉5件,同比下降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三)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于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已采纳1件,采纳率为50%,同比增加50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针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上升233.33%,已采纳6件,采纳率为60%,同比减少40个百分点。


 

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环比上升

(一)立案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件。其中,民事类立案12件,占立案总数的16.90%;行政类立案59件,占立案总数的83.10%。第二季度立案57件,环比上升307.15%。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1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8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5.69%;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1件,占80.4%。第二季度开展诉前程序43件,环比上升437.5%。

从诉前程序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5件,占比最高,为68.63%,同比减少44.45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0件,占19.61%,同比减少81.14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占3.93%,同比减少71.42%。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件,占立案数的4.23%,同比增加4.23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100%。第二季度提起公益诉讼3件。

上半年,法院作出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1件,判决支持1件,占判决案件的100%。


四、未成年人检察数据上升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5人,同比上升109.7%,不捕16人,不捕率为19.7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71个百分点。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1人,环比下降8.83%。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0人,同比增长100%。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3人,环比下降29.79%。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6人,同比上升133.3%,不起诉6人,不起诉率为9.68%,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65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38人,环比上升111.12%。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4人,同比增长72.1%。第二季度决定起诉54人,环比上升17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1至6月,开展社会调查15次,同比上升275%,第二季度开展社会调查7次,环比下降12.5%。


 

五、信访数量降幅收窄,刑事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数据上升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38.76%,第二季度接收69件,环比下降22.48%;受理刑事赔偿申请7件,同比上升250%,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5件,同比上升400%,第二季度决定给予赔偿5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6件,同比上升50%,实际救助人数5人,同比上升150%;第二季度救助4人,环比上升300%。


 

六、扫黑除恶有序推进,服务发展成效显著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7人,同比下降67.9%;决定起诉120人,同比上升1100%。第二季度批准逮捕9人、决定起诉102人,环比分别上升12.5%、466.67%。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3人、起诉10人。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人、起诉4人,起诉数环比下降33.34%;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6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准逮捕50人、起诉86人,同比分别下降24.2%和上升11.7%,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7人、起诉43人,环比分别上升184.62%和持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5件,占总数的68.63%,同比下降44.45%。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0年1至6月,肇庆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1人,同比下降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