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1日在肇庆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 亮
各位代表:
我代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14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2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人荣记最高检个人一等功。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保障肇庆高质量发展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扣省之要事、市之大事,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倾力做优服务和保障。
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肇庆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01人,起诉3565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办理邪教组织等涉政类案件,起诉5人;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67人;严惩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1158人;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723人;从快从严办理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缅北电诈专案,起诉99人;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6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59人,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依法稳妥办理中央督办的“杨柱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精准打击犯罪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铲除文化娱乐行业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经济犯罪。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44人。坚决打击走私犯罪,与粤港澳大湾区八市检察院建立跨境走私犯罪协作机制,起诉22人。对接保企业、稳就业需求,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试点探索检法协同推进工作模式。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办理涉市场主体债务纠纷、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企业高管就业禁止等案件230件,涉案金额5亿余元。打击四会玉器直播代销、寄货代售、借货代卖滋生的刑事犯罪,起诉17人;针对高要区、高新区汽配、五金、精细化工等行业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规范经营。加强检企联络服务。建立健全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检察服务联络站、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检企通线上系统、重点企业首席服务官等平台机制,为企业提供更优法治服务。
护航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大力传承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全面融入肇庆“山湖城江林泉峡”一体化保护。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犯罪130人,同比上升35.42%。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0件,督促修复被损坏土地、林地、湿地975亩,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605吨;诉请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2亿元,支持诉请阅江大桥工程非法采砂案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5.8亿元。强化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相协同,建成贺江流域、怀集燕都生态修复基地,督促补种树苗千余株,恢复植被60余亩。办理的龙某某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促成当事人以劳务代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被最高检列为生态检察宣传案例。织密生态保护网。分别与三岳自然保护区、星湖管理局等建立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在3个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公益保护基地,督促整治星湖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加强西江、星湖保护,对西江肇庆段378公里河段、星湖9.6平方公里重点水域进行无人机3D建模,实现全面监控和常态化巡查监督。
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助力做好县域“土特产”文章。加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办理的电商平台冒用“德庆贡柑”商标公益诉讼案,强化对贡柑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办理的封开麒麟李公益诉讼案,强化服务保障特色农业协作,入选全省公益诉讼保障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护航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行“乡村振兴检察官+镇政府检察联络员”信息互通、线索共研,推动修复耕地600余亩,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106处,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开展镇街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聚焦行政执法、土地查处、村民资格认定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26件,助力提升镇街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塑造和美乡村风貌。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立案138件,发出磋商函、诉前检察建议127件,督促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94家。
倾力守护名城历史文脉。推动端砚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督促防范砚石盗采行为,健全端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北岭山宋坑遗址打造研学基地,助力“中国砚都”顺利通过复评。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化利用,督促修复文物遗址72处。携手珠海斗门等六地检察机关共同保护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广西梧州检察机关共同守护茶船古道,保护流动千年的文化纽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定期走访排查三岳自然保护区千年红锥等古树群,督促镇街落实管护责任,全方位守护绿色“活化石”。
二、坚持司法为民,保障公平正义可感可见可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效化解。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195件,领导带头包案81件,成功化解持续信访八年的陈某某医疗纠纷等一批陈年积案。高要区检察院“控申为民办实事”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团队”。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1+1+7”协同化解机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55件。办理一批涉虚假婚姻登记监督案件,解决因重复、虚假登记而离不掉婚的难题,1案入选全国百优案例,1案入选全省十佳案例。灵活运用检察听证化解心结。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参与办案356件,以公平正义看得见的方式最大限度释法说理、共情解惑,控告申诉案件听证息诉率100%。
切实强化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加强对老弱妇幼残等群体权益的特别保护,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支持提起诉讼117件,同比上升2.6倍。做实司法救助,及时给予困难群众司法抚慰,向219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10.8万元,其中救助妇女儿童108人,4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参与整治恶意欠薪,帮助劳动者追讨薪资2180万元。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针对人才招聘性别歧视问题进行检察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督促企业整改,防止性别成为就业门槛。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154人,起诉253人,重点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19人。加强对被害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在全省率先实现被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零”的突破,与法院联签相关工作机制获全省经验推广;支持撤销多次猥亵幼女的继父监护人资格,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该案入选全省涉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29人,附条件不起诉111人。在专门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观护帮教500余人次,助其迷途知返。对罪行严重的坚持宽容不纵容,起诉121人。创新履职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实施乡村留守儿童“点亮繁星”计划,引导监护人改善家庭教育,针对家庭监护缺失发出督促监护令124份。开展“青春不刺痛”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让未成年人文身不再失管。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督促15个镇街35所学校完善道路安全标识,守护学生平安出行。提升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设置61个青少年维权服务站,走进偏远乡镇、重点场所宣讲43次,打造“未保号”强制报告主题宣传公交专车,在全市重点区域流动宣传,覆盖城乡16条线路134个站点,汇聚抵制不法侵害未成年人的社会合力。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烈合法权益。加强国防设施保护,强化军地检察协作,联合广州军事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件人防工程设施被非法占用公益诉讼案。加强涉军优抚权益保障,督促医疗机构设置就医优待相关标识和落实优抚政策;开辟涉军绿色通道,为军人钟某遭遇家庭变故的家属提供司法救助,解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加强革命遗址保护,督促修缮叶挺独立团指挥部旧址博轩祠、高要县第二区农民自卫军总部旧址伍家祠等设施。
三、恪守法定职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与质效
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坚持严惩犯罪绝不手软,成功办理一宗被害人“失踪”17年命案积案,积极引导补强证据,坚决精准指控犯罪,最终犯罪嫌疑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努力让正义永不缺席。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审查伍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针对定性分歧问题,以听证方式公开展示证据、论证说理,最终认定当事人为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坚决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65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5人,追赃挽损6586万余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同比上升100%,1案入选全省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办理全省首宗获生效判决确认的机动侦查案件,激活检察机关机动侦查职能实现重大突破,为全省提供肇庆经验。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立案165件173人,撤案25件3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57件次。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1件。对2宗故意伤害案生效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及时纠正罪罚失当。持续深耕刑事执行检察。深化“派驻+巡回”机制,在对监狱派驻检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02人,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298人。代表省检察院跨市开展全省首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被省检察院指定编撰工作指引,为全国提供广东经验、肇庆样板。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14件,提出监督意见581件,采纳率100%。部署开展小额诉讼专项监督,针对超审限审理、超范围适用等问题进行监督,助力清除“诉讼快车道”障碍,既简化审理方式也不减损当事人诉讼权利,工作经验在全省作介绍。开展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案件专项监督,办理的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针对当事人撤诉后未及时解除保全问题进行监督,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强化虚假仲裁的监督治理,与仲裁委建立协作机制,率先办理破产程序虚假仲裁案2件,为全省提供肇庆经验。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853件,提出监督意见822件,多项业务位列全省第一,2案入选全省十佳典型案例,鼎湖区检察院被确定为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依法护航民生民利,聚焦土地、社会保障、住房、道路安全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685件,办理的姚某行政纠纷案推动错发近十年的《土地登记证》得到更正。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556件,针对不动产管理漏洞,督促纠正商品房错误信息2193条,全力保障群众安居。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的66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实现罚当其错。
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3件,提起诉讼25件,法院裁判支持率100%;向行政机关发出磋商、诉前检察建议324件,98.9%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小成本实现公益保护。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深耕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两大传统领域,加大对非法采矿、固废倾倒、不合格食药品等打击力度,探索惩罚性赔偿、预防性措施等制度运用,办理案件242件;围绕非法倒卖、公开泄露等问题,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42件,督促职能部门填补监管漏洞;加大对地方税种征收、专项津贴发放、公租房闲置等办案力度,促请追偿受损国有财产2140万元;办理涉矿山、河道行洪、烟花爆竹、燃气等行业安全生产案件12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科技赋能。先行建成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实现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一体调度、能力一体提升、公益一体保护,研发全省首个大江大河流域治理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并亮相第二届全国数字政府建设峰会。扩大公众参与。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拓宽线索来源,广纳各行业人才组建“益心为公”志愿者库,让公益诉讼与民之所呼同向同行。
四、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更多检察力量向诉源治理发力
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延伸办案链条,提升监督层次。
推动诉源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行使不起诉权,对涉邻里纠纷、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1035人,引导涉罪人员认罪认罚4023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轻罪治理。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推动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简分流,让办案提速增效。开展醉驾专项治理,及时制定办案指引。助推基层治理。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工作意见,从“点、线、面、体”四个维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镇街综治中心协作机制,选派检察官常态化轮驻,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经验成效获上级肯定。加强类案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6件,推动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撰写未成年人、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法治决策提供参考。
构建跨区域社会治理共同体。立足省际区位,积极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在社区矫正监督、江河生态治理、未成年人帮教等领域进行探索,助力粤桂省际“睦邻廊道”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社区矫正执法司法一体化监督模式,入选全省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动西江上下游、左右岸生态共治,封开、苍梧、八步三地协同办案,共同制发检察建议并跨区域公开宣告。联合南宁、贺州、梧州等地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异地督促监护、社工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实现温情帮扶。
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将普法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开展“六进”普法724场,9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170所中小学校,建好用好9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实施“星火燎原”法治宣讲行动,获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生动鲜活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故事,创作一批爆款新媒体作品,获国家级奖项6个、省级奖项13个,其中全国首部公益检察官宣传片《“益”往无前》在全国两会期间反响热烈,献礼团十九大主题片《中国式青春》是首部唱响人民大会堂的检察宣传作品,肇庆生态检察专题片《我见肇庆多妩媚》获多个国家级媒体展播,在用心宣传法治建设成效的同时,尽心传播肇庆之美、肇庆之善。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巡回检察、跨区域协作等多项工作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权威主流媒体报道。坚持以文育检,全市两级检察院形成各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集群,四会市检察院“玉德润检”品牌入选全省“十佳文化品牌”。
五、锻造铁军队伍,永葆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鲜明底色
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以党的建设引领提升队伍素质,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主动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6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形成调研成果33份,解决问题9个。发挥党建引领作用,9个党支部及其工作法分别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样板党支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和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秀案例等荣誉。
提升履职素能。培养过硬专业本领,举办各类实战竞赛、业务培训、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20场,以市检察院“肇检砺剑·大讲堂”为牵引,形成十大教育培训品牌矩阵。强化练兵和练将相结合,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推动基层检察院班子副职与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上下双向交流锻炼、青年干警“政治+综合+业务”育苗历练等工程,15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27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为历年之最。聘请116名行政机关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智借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强化数字赋能,与有关单位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1个,4个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应用。
深化理论研究。积极推动研究与实务良性互动,调研成果发表或获奖35篇,其中国家级11篇、省级9篇;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3项课题被列入省级研究课题,1项课题被纳入粤港澳大湾区检察实践项目;1人入选全国理论研究人才库,1人入选全省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库。坚持“检学研”一体化,与西南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协作共建研究实践基地,定期开展覆盖两级院、延向外单位的“砚都检研·法律沙龙”,促进理论研究成果高质量产出、转化和运用。
严抓纪律作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修编38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完成首轮对2个基层检察院的政治督察。坚决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填报相关信息357条。
各位代表,我们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监督活动1480人次。积极走访人大代表,精心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并获满意评价。深化“人大+检察”、“政协+检察”联动监督模式,推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衔接。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810条,办理律师阅卷979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28场,保障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我们深刻体悟到,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每一项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的依法履职。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与使命任务,肇庆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系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在法治轨道上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还不足;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仍不够充分,刚性还不够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仍需持续用力,全面从严治检还要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恒者行远,思者常新。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肇庆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在凝心铸魂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擦亮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在能动履职中服务肇庆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管好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九九”融湾行动、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提供更优检察服务。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三是在砥砺初心中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做实做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健全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四是在深化改革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民事检察能力水平,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精准规范办好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促推诉源治理、类案治理。稳步推进检察侦查,严惩司法腐败。
五是在从严治检中锻造过硬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强基导向,针对性提升专业素能,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科学监督管理。
大道如砥,奋斗不止。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初心使命,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2023年度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1日在肇庆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 亮
各位代表:
我代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14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2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人荣记最高检个人一等功。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保障肇庆高质量发展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扣省之要事、市之大事,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倾力做优服务和保障。
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肇庆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01人,起诉3565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办理邪教组织等涉政类案件,起诉5人;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67人;严惩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1158人;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723人;从快从严办理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缅北电诈专案,起诉99人;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6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59人,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依法稳妥办理中央督办的“杨柱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精准打击犯罪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铲除文化娱乐行业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经济犯罪。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44人。坚决打击走私犯罪,与粤港澳大湾区八市检察院建立跨境走私犯罪协作机制,起诉22人。对接保企业、稳就业需求,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试点探索检法协同推进工作模式。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办理涉市场主体债务纠纷、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企业高管就业禁止等案件230件,涉案金额5亿余元。打击四会玉器直播代销、寄货代售、借货代卖滋生的刑事犯罪,起诉17人;针对高要区、高新区汽配、五金、精细化工等行业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规范经营。加强检企联络服务。建立健全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检察服务联络站、投资者司法服务中心、检企通线上系统、重点企业首席服务官等平台机制,为企业提供更优法治服务。
护航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大力传承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全面融入肇庆“山湖城江林泉峡”一体化保护。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犯罪130人,同比上升35.42%。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0件,督促修复被损坏土地、林地、湿地975亩,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605吨;诉请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2亿元,支持诉请阅江大桥工程非法采砂案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5.8亿元。强化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相协同,建成贺江流域、怀集燕都生态修复基地,督促补种树苗千余株,恢复植被60余亩。办理的龙某某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促成当事人以劳务代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被最高检列为生态检察宣传案例。织密生态保护网。分别与三岳自然保护区、星湖管理局等建立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在3个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检察公益保护基地,督促整治星湖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加强西江、星湖保护,对西江肇庆段378公里河段、星湖9.6平方公里重点水域进行无人机3D建模,实现全面监控和常态化巡查监督。
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助力做好县域“土特产”文章。加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办理的电商平台冒用“德庆贡柑”商标公益诉讼案,强化对贡柑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办理的封开麒麟李公益诉讼案,强化服务保障特色农业协作,入选全省公益诉讼保障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护航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行“乡村振兴检察官+镇政府检察联络员”信息互通、线索共研,推动修复耕地600余亩,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106处,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开展镇街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聚焦行政执法、土地查处、村民资格认定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26件,助力提升镇街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塑造和美乡村风貌。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立案138件,发出磋商函、诉前检察建议127件,督促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94家。
倾力守护名城历史文脉。推动端砚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督促防范砚石盗采行为,健全端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北岭山宋坑遗址打造研学基地,助力“中国砚都”顺利通过复评。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化利用,督促修复文物遗址72处。携手珠海斗门等六地检察机关共同保护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广西梧州检察机关共同守护茶船古道,保护流动千年的文化纽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定期走访排查三岳自然保护区千年红锥等古树群,督促镇街落实管护责任,全方位守护绿色“活化石”。
二、坚持司法为民,保障公平正义可感可见可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效化解。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1195件,领导带头包案81件,成功化解持续信访八年的陈某某医疗纠纷等一批陈年积案。高要区检察院“控申为民办实事”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团队”。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1+1+7”协同化解机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55件。办理一批涉虚假婚姻登记监督案件,解决因重复、虚假登记而离不掉婚的难题,1案入选全国百优案例,1案入选全省十佳案例。灵活运用检察听证化解心结。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参与办案356件,以公平正义看得见的方式最大限度释法说理、共情解惑,控告申诉案件听证息诉率100%。
切实强化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加强对老弱妇幼残等群体权益的特别保护,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支持提起诉讼117件,同比上升2.6倍。做实司法救助,及时给予困难群众司法抚慰,向219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10.8万元,其中救助妇女儿童108人,4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参与整治恶意欠薪,帮助劳动者追讨薪资2180万元。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针对人才招聘性别歧视问题进行检察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督促企业整改,防止性别成为就业门槛。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154人,起诉253人,重点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19人。加强对被害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在全省率先实现被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零”的突破,与法院联签相关工作机制获全省经验推广;支持撤销多次猥亵幼女的继父监护人资格,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该案入选全省涉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29人,附条件不起诉111人。在专门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观护帮教500余人次,助其迷途知返。对罪行严重的坚持宽容不纵容,起诉121人。创新履职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实施乡村留守儿童“点亮繁星”计划,引导监护人改善家庭教育,针对家庭监护缺失发出督促监护令124份。开展“青春不刺痛”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让未成年人文身不再失管。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督促15个镇街35所学校完善道路安全标识,守护学生平安出行。提升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设置61个青少年维权服务站,走进偏远乡镇、重点场所宣讲43次,打造“未保号”强制报告主题宣传公交专车,在全市重点区域流动宣传,覆盖城乡16条线路134个站点,汇聚抵制不法侵害未成年人的社会合力。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烈合法权益。加强国防设施保护,强化军地检察协作,联合广州军事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件人防工程设施被非法占用公益诉讼案。加强涉军优抚权益保障,督促医疗机构设置就医优待相关标识和落实优抚政策;开辟涉军绿色通道,为军人钟某遭遇家庭变故的家属提供司法救助,解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加强革命遗址保护,督促修缮叶挺独立团指挥部旧址博轩祠、高要县第二区农民自卫军总部旧址伍家祠等设施。
三、恪守法定职责,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与质效
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坚持严惩犯罪绝不手软,成功办理一宗被害人“失踪”17年命案积案,积极引导补强证据,坚决精准指控犯罪,最终犯罪嫌疑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努力让正义永不缺席。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审查伍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针对定性分歧问题,以听证方式公开展示证据、论证说理,最终认定当事人为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坚决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65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5人,追赃挽损6586万余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同比上升100%,1案入选全省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办理全省首宗获生效判决确认的机动侦查案件,激活检察机关机动侦查职能实现重大突破,为全省提供肇庆经验。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立案165件173人,撤案25件3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57件次。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1件。对2宗故意伤害案生效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及时纠正罪罚失当。持续深耕刑事执行检察。深化“派驻+巡回”机制,在对监狱派驻检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02人,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298人。代表省检察院跨市开展全省首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被省检察院指定编撰工作指引,为全国提供广东经验、肇庆样板。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14件,提出监督意见581件,采纳率100%。部署开展小额诉讼专项监督,针对超审限审理、超范围适用等问题进行监督,助力清除“诉讼快车道”障碍,既简化审理方式也不减损当事人诉讼权利,工作经验在全省作介绍。开展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案件专项监督,办理的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针对当事人撤诉后未及时解除保全问题进行监督,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强化虚假仲裁的监督治理,与仲裁委建立协作机制,率先办理破产程序虚假仲裁案2件,为全省提供肇庆经验。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853件,提出监督意见822件,多项业务位列全省第一,2案入选全省十佳典型案例,鼎湖区检察院被确定为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依法护航民生民利,聚焦土地、社会保障、住房、道路安全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685件,办理的姚某行政纠纷案推动错发近十年的《土地登记证》得到更正。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556件,针对不动产管理漏洞,督促纠正商品房错误信息2193条,全力保障群众安居。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的66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实现罚当其错。
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3件,提起诉讼25件,法院裁判支持率100%;向行政机关发出磋商、诉前检察建议324件,98.9%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小成本实现公益保护。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深耕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两大传统领域,加大对非法采矿、固废倾倒、不合格食药品等打击力度,探索惩罚性赔偿、预防性措施等制度运用,办理案件242件;围绕非法倒卖、公开泄露等问题,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42件,督促职能部门填补监管漏洞;加大对地方税种征收、专项津贴发放、公租房闲置等办案力度,促请追偿受损国有财产2140万元;办理涉矿山、河道行洪、烟花爆竹、燃气等行业安全生产案件12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科技赋能。先行建成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实现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一体调度、能力一体提升、公益一体保护,研发全省首个大江大河流域治理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并亮相第二届全国数字政府建设峰会。扩大公众参与。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拓宽线索来源,广纳各行业人才组建“益心为公”志愿者库,让公益诉讼与民之所呼同向同行。
四、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更多检察力量向诉源治理发力
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延伸办案链条,提升监督层次。
推动诉源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行使不起诉权,对涉邻里纠纷、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1035人,引导涉罪人员认罪认罚4023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轻罪治理。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推动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简分流,让办案提速增效。开展醉驾专项治理,及时制定办案指引。助推基层治理。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工作意见,从“点、线、面、体”四个维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镇街综治中心协作机制,选派检察官常态化轮驻,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经验成效获上级肯定。加强类案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6件,推动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撰写未成年人、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法治决策提供参考。
构建跨区域社会治理共同体。立足省际区位,积极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在社区矫正监督、江河生态治理、未成年人帮教等领域进行探索,助力粤桂省际“睦邻廊道”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社区矫正执法司法一体化监督模式,入选全省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动西江上下游、左右岸生态共治,封开、苍梧、八步三地协同办案,共同制发检察建议并跨区域公开宣告。联合南宁、贺州、梧州等地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异地督促监护、社工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实现温情帮扶。
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将普法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开展“六进”普法724场,9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170所中小学校,建好用好9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实施“星火燎原”法治宣讲行动,获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生动鲜活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故事,创作一批爆款新媒体作品,获国家级奖项6个、省级奖项13个,其中全国首部公益检察官宣传片《“益”往无前》在全国两会期间反响热烈,献礼团十九大主题片《中国式青春》是首部唱响人民大会堂的检察宣传作品,肇庆生态检察专题片《我见肇庆多妩媚》获多个国家级媒体展播,在用心宣传法治建设成效的同时,尽心传播肇庆之美、肇庆之善。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巡回检察、跨区域协作等多项工作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权威主流媒体报道。坚持以文育检,全市两级检察院形成各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集群,四会市检察院“玉德润检”品牌入选全省“十佳文化品牌”。
五、锻造铁军队伍,永葆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鲜明底色
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以党的建设引领提升队伍素质,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主动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6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形成调研成果33份,解决问题9个。发挥党建引领作用,9个党支部及其工作法分别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样板党支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和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秀案例等荣誉。
提升履职素能。培养过硬专业本领,举办各类实战竞赛、业务培训、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20场,以市检察院“肇检砺剑·大讲堂”为牵引,形成十大教育培训品牌矩阵。强化练兵和练将相结合,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推动基层检察院班子副职与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上下双向交流锻炼、青年干警“政治+综合+业务”育苗历练等工程,15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27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为历年之最。聘请116名行政机关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智借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强化数字赋能,与有关单位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1个,4个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应用。
深化理论研究。积极推动研究与实务良性互动,调研成果发表或获奖35篇,其中国家级11篇、省级9篇;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3项课题被列入省级研究课题,1项课题被纳入粤港澳大湾区检察实践项目;1人入选全国理论研究人才库,1人入选全省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库。坚持“检学研”一体化,与西南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协作共建研究实践基地,定期开展覆盖两级院、延向外单位的“砚都检研·法律沙龙”,促进理论研究成果高质量产出、转化和运用。
严抓纪律作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修编38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完成首轮对2个基层检察院的政治督察。坚决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填报相关信息357条。
各位代表,我们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监督活动1480人次。积极走访人大代表,精心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并获满意评价。深化“人大+检察”、“政协+检察”联动监督模式,推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衔接。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810条,办理律师阅卷979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28场,保障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我们深刻体悟到,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每一项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的依法履职。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与使命任务,肇庆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系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在法治轨道上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还不足;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仍不够充分,刚性还不够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仍需持续用力,全面从严治检还要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恒者行远,思者常新。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肇庆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在凝心铸魂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擦亮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在能动履职中服务肇庆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管好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九九”融湾行动、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提供更优检察服务。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三是在砥砺初心中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做实做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加强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健全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四是在深化改革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民事检察能力水平,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精准规范办好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促推诉源治理、类案治理。稳步推进检察侦查,严惩司法腐败。
五是在从严治检中锻造过硬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强基导向,针对性提升专业素能,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科学监督管理。
大道如砥,奋斗不止。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初心使命,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