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度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肇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9日在肇庆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焕移

  各位代表:

  我代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望,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深度融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履行职能,自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枢纽门户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和保障经济安全。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市工业发展“366”工程,积极应对化解产业转型、园区升级、征地拆迁等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2场次,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促进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为有关单位和企业提供预防咨询65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14次,加强预防和过滤,有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186人,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善心汇”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着力推动健康美丽肇庆建设。坚持守护“绿水青山”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态化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起诉此类犯罪170人,积极参与治理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隐患和行业共性问题。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排查全市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87座,高要区、怀集县检察院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深入走访调查形成专题报告,得到当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和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了多地基层干部侵吞最低生活保障金、“五保”金、危房改造金等案件1825人。深入推进“保障工程建设,促进公共投资安全”专项预防活动,对肇庆“东进大道”、德庆新城大道、广宁体育中心等一批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大力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市检察院为广宁江屯镇84户贫困户落实住房改造,积极筹措资金建设110亩番薯种植基地,协调引进优质环保的厨具配件抛光产业项目,推动新增70多个脱贫就业岗位。

  二、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公共安全和权益保障问题,把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延伸,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072749人,提起公诉21573148人。严厉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犯罪,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爆炸等极端暴力犯罪72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33人,起诉毒品犯罪450人。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办理了李浩亮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案;加大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力度,办理了唐肇霞等人非法获取、出售数万条楼盘业主信息案;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办理了严泳梅等人以支付宝“花呗”套现为陷阱,骗取多省被害人财物案。

  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检察长接待以及“特别防护期”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制度,努力为国家、省重大活动顺利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受理各类控告、申诉676件,全部导入法定程序办理。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8件,为陷入生活困境的29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雪中送炭,发放司法救助金69.2万元,创历年之最。同时积极协调地方党政机关、社会慈善机构共同参与,推动构建“弱有所扶”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探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对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现场释疑答惑解开“法结”和“心结”。

  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积极引入心理评估疏导,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全市两级检察院同步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03场次,7万多名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活动。与爱心企业合作建立4个“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教育基地”,邀请青奥会冠军梁小静等担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形象大使,持续释放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正能量。

  三、保持反腐定力,毫不放松抓好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在多重改革叠加的背景下,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市检察机关查案件、追逃犯、消积案、清线索数量均创历史新高,以坚定不移的政治立场和毫不懈怠的担当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突出查办具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113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1.7%,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1人,渎职侵权犯罪23人,首次立查厅级干部2人。受上级指定管辖,市检察院依法查办了中央部委下属单位、省管国企和韶关、清远、湛江等地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了住建部下属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原副社长常燕、韶关市政协原副主席邓建华等厅级干部和肇庆市质监局原局长梁靖、市水务局原副局长朱焕芳、德庆县政协原主席陈宁等一批处级干部要案。团队作战能力和专业素养得到中纪委、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高度赞赏。查办高要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邵志坚涉嫌受贿案,从发现线索到侦破案件,仅用不到3天时间,对腐败分子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坚持预防与惩治同向发力促进标本兼治。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98场次,3.4万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加强村居“两委”换届、服务非公经济等专项预防和民政、供电等系统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向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份,推动建章立制8项。与邮政公司共同打造“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编织起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网络,广泛传播廉政理念。

  追逃犯清积案力度空前效果显著。对潜逃的腐败分子虽远必惩,坚持逐人、逐案清查,积极运用技侦布控、网上追逃、悬赏通告、敦促自首等措施,成功追捕、劝返14人,国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办结往年积案30件,清理积存线索291条,涉案财物全部依法处置。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们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监督体系中的责任,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创新运用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平台。市检察院牵头推进两级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审查发现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623人,不起诉139人,督促撤案8件。通过深入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等方式,督促立案18件,追加逮捕22人,追加起诉9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242人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7件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市检察院与省检察院、广州海珠区检察院加强沟通协作,成功监督广东海事公安局对造成4033万余元损失的西江大桥特大交通肇事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立案,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启动“重大监督线索三级联动”机制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形成检察官挂点监督、定期巡查等监督模式。

  着力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实效。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9件。充分发挥同级监督职能,发出再审、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等检察建议14件,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7件。持续深化“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高要区检察院在重点镇街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站,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途径。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建立覆盖刑罚变更执行、交付执行、刑事监管活动的监督体系。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172次,及时防范、化解监管安全事故。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4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得到采纳157件,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374件,提出从严把握监督意见349件,维护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办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26件,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五、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改革

  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蹄疾步稳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改革各项任务落准落细落实,推动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持续健全完善。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制定实施检察官权力清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让办案者决定,由决定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新型办案组织模式初步形成,181名入额检察官为基础,组建了25个检察官办案组和162个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检察权运行机制日趋完善。领导办案实现常态化,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专委直接办案789件,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推进端州、鼎湖、怀集等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机构“大瘦身”和职能更优化。全面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改革,配合市司法局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40名,接受监督评议案件20件。

  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9件,提起诉讼8件,通过办案累计挽回经济损失651万余元,恢复耕地、林地111亩,清理垃圾近1000吨。在两年的试点工作中,我市检察机关取得了全省乃至全国三个“首例”和三个“最多”的监督成效,为推动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积累了可复制的肇庆样本,先后接待北京、浙江等省内外多批检察同行前来学习交流。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以“为了多数人的利益”为题,专题报道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效,受到广泛关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泽华在市检察院《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上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肯定。

  建设更高层次的阳光检务。全市两级检察院一批阳光检务中心升级启用,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83条、法律文书1783份,案件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网上预约申请、数字化阅卷成为常态,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做法在全省推广。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信访接待最高荣誉“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端州区、怀集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正义肇庆”官方微博连续六年获得全国司法机关新媒体奖项,2017年获评“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加强党支部建设,依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着力夯实机关党建根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永葆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坚持强监督严管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5人次,邀请136人次开展专题视察、观摩公诉出庭、案件公开审查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反腐警示教育,班子成员轮流读案例、谈体会、敲警钟。完善谈心和家访制度,深入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基层检察长年度述职述廉评议会。率先开展系统巡察,持续强化检务督察,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坚持固基础提素能。深入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落实市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引导各基层院因地制宜打造优势品牌。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市检察教育基地投入使用,联合知名院校分批组织全员素能培训和各项业务练兵、岗位实训,组织素质拓展运动会、读书交流会等文体活动,人才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介绍。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市检察院被省委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肇庆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不够深入,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仍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充分,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与群众需求仍有差距。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用力。四是专家型、专门型人才较少,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五是工作机制创新与现代科技应用融合不够,“智慧检务”建设仍有不少短板。我们将紧盯问题,下大力气解决。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们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改革创新,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成为广东面向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推出新举措。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检察事业的各方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干兴肇,紧跟我市振兴实体经济、补齐全面小康短板、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建设大湾区高品质新都市等部署,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出服务大局新举措,创造保障发展新成果。

  第二,坚持为民宗旨,在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上展现新作为。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望,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抓好专项立案监督和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力参与我市打造绿色、法治、文明“三大品牌”。

  第三,坚持法治实践,在深化检察各项改革上体现新担当。要继续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检察权运行更加高质高效。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检察监督格局,健全监督机制。要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打造检察监督“新引擎”和检务公开“新平台”。积极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业务协调衔接机制。

  第四,坚持从严治检,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司法理念教育和素质养成,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肇庆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当有新努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开启新时代枢纽门户城市建设新征程,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电子档案,通过全国联网,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2.国家司法救助: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是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4.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传播党的廉政理念,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2016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在全国推开“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

  5.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6.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依法应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刑期,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

  7.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2015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定广东省作为全国公益诉讼13个试点省份之一。随后,肇庆市又被确定为全省6个试点地区之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工作期间,肇庆市检察机关取得了三个“首例”和三个“最多”的监督成效,即办理了全国首例诉后调解促成侵权人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的广宁麦氏兄弟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当庭宣判检察机关胜诉的封开县国土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检察长(高要区院)承办起诉的公益诉讼案;实现了在全省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中开庭审理案件最多、当庭宣判胜诉案件最多和判决后已执行到位案件最多的良好效果。2017523日,在试点工作临近结束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从当年71日起正式实施。

  8.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由各级检察院每日更新信息,网站设有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四大平台。群众可通过上网搜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登录。

  附件2

  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宣传片链接

  为了使各位代表更加直观了解肇庆市检察机关2017年度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制作了专题宣传片《不忘初心 守望正义》,请扫描左下方二维码观看(建议在无线网络环境下观看)。各位代表如想了解更多检察工作,请扫描右下方二维码,关注“正义肇庆”官方微信。



  检察工作专题宣传片链接   


 

 “正义肇庆”官方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度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肇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9日在肇庆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焕移

  各位代表:

  我代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望,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深度融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履行职能,自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枢纽门户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和保障经济安全。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市工业发展“366”工程,积极应对化解产业转型、园区升级、征地拆迁等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2场次,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促进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为有关单位和企业提供预防咨询65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14次,加强预防和过滤,有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186人,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善心汇”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着力推动健康美丽肇庆建设。坚持守护“绿水青山”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态化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起诉此类犯罪170人,积极参与治理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隐患和行业共性问题。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排查全市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87座,高要区、怀集县检察院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深入走访调查形成专题报告,得到当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和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了多地基层干部侵吞最低生活保障金、“五保”金、危房改造金等案件1825人。深入推进“保障工程建设,促进公共投资安全”专项预防活动,对肇庆“东进大道”、德庆新城大道、广宁体育中心等一批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大力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市检察院为广宁江屯镇84户贫困户落实住房改造,积极筹措资金建设110亩番薯种植基地,协调引进优质环保的厨具配件抛光产业项目,推动新增70多个脱贫就业岗位。

  二、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公共安全和权益保障问题,把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延伸,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072749人,提起公诉21573148人。严厉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犯罪,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爆炸等极端暴力犯罪72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33人,起诉毒品犯罪450人。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办理了李浩亮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案;加大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力度,办理了唐肇霞等人非法获取、出售数万条楼盘业主信息案;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治理,办理了严泳梅等人以支付宝“花呗”套现为陷阱,骗取多省被害人财物案。

  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检察长接待以及“特别防护期”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制度,努力为国家、省重大活动顺利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受理各类控告、申诉676件,全部导入法定程序办理。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8件,为陷入生活困境的29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雪中送炭,发放司法救助金69.2万元,创历年之最。同时积极协调地方党政机关、社会慈善机构共同参与,推动构建“弱有所扶”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探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对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现场释疑答惑解开“法结”和“心结”。

  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积极引入心理评估疏导,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全市两级检察院同步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03场次,7万多名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活动。与爱心企业合作建立4个“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教育基地”,邀请青奥会冠军梁小静等担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形象大使,持续释放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正能量。

  三、保持反腐定力,毫不放松抓好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在多重改革叠加的背景下,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市检察机关查案件、追逃犯、消积案、清线索数量均创历史新高,以坚定不移的政治立场和毫不懈怠的担当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突出查办具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113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1.7%,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1人,渎职侵权犯罪23人,首次立查厅级干部2人。受上级指定管辖,市检察院依法查办了中央部委下属单位、省管国企和韶关、清远、湛江等地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了住建部下属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原副社长常燕、韶关市政协原副主席邓建华等厅级干部和肇庆市质监局原局长梁靖、市水务局原副局长朱焕芳、德庆县政协原主席陈宁等一批处级干部要案。团队作战能力和专业素养得到中纪委、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高度赞赏。查办高要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邵志坚涉嫌受贿案,从发现线索到侦破案件,仅用不到3天时间,对腐败分子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坚持预防与惩治同向发力促进标本兼治。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98场次,3.4万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加强村居“两委”换届、服务非公经济等专项预防和民政、供电等系统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向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份,推动建章立制8项。与邮政公司共同打造“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编织起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网络,广泛传播廉政理念。

  追逃犯清积案力度空前效果显著。对潜逃的腐败分子虽远必惩,坚持逐人、逐案清查,积极运用技侦布控、网上追逃、悬赏通告、敦促自首等措施,成功追捕、劝返14人,国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办结往年积案30件,清理积存线索291条,涉案财物全部依法处置。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们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监督体系中的责任,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创新运用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平台。市检察院牵头推进两级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审查发现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623人,不起诉139人,督促撤案8件。通过深入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等方式,督促立案18件,追加逮捕22人,追加起诉9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242人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7件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市检察院与省检察院、广州海珠区检察院加强沟通协作,成功监督广东海事公安局对造成4033万余元损失的西江大桥特大交通肇事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立案,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启动“重大监督线索三级联动”机制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形成检察官挂点监督、定期巡查等监督模式。

  着力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实效。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9件。充分发挥同级监督职能,发出再审、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等检察建议14件,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7件。持续深化“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高要区检察院在重点镇街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站,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途径。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建立覆盖刑罚变更执行、交付执行、刑事监管活动的监督体系。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172次,及时防范、化解监管安全事故。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4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得到采纳157件,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374件,提出从严把握监督意见349件,维护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办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26件,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五、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改革

  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蹄疾步稳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改革各项任务落准落细落实,推动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持续健全完善。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制定实施检察官权力清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让办案者决定,由决定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新型办案组织模式初步形成,181名入额检察官为基础,组建了25个检察官办案组和162个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检察权运行机制日趋完善。领导办案实现常态化,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专委直接办案789件,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推进端州、鼎湖、怀集等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机构“大瘦身”和职能更优化。全面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改革,配合市司法局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40名,接受监督评议案件20件。

  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9件,提起诉讼8件,通过办案累计挽回经济损失651万余元,恢复耕地、林地111亩,清理垃圾近1000吨。在两年的试点工作中,我市检察机关取得了全省乃至全国三个“首例”和三个“最多”的监督成效,为推动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积累了可复制的肇庆样本,先后接待北京、浙江等省内外多批检察同行前来学习交流。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以“为了多数人的利益”为题,专题报道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效,受到广泛关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泽华在市检察院《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上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肯定。

  建设更高层次的阳光检务。全市两级检察院一批阳光检务中心升级启用,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83条、法律文书1783份,案件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网上预约申请、数字化阅卷成为常态,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做法在全省推广。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信访接待最高荣誉“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端州区、怀集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正义肇庆”官方微博连续六年获得全国司法机关新媒体奖项,2017年获评“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加强党支部建设,依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着力夯实机关党建根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永葆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坚持强监督严管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5人次,邀请136人次开展专题视察、观摩公诉出庭、案件公开审查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反腐警示教育,班子成员轮流读案例、谈体会、敲警钟。完善谈心和家访制度,深入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基层检察长年度述职述廉评议会。率先开展系统巡察,持续强化检务督察,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坚持固基础提素能。深入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落实市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引导各基层院因地制宜打造优势品牌。大力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市检察教育基地投入使用,联合知名院校分批组织全员素能培训和各项业务练兵、岗位实训,组织素质拓展运动会、读书交流会等文体活动,人才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介绍。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市检察院被省委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肇庆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不够深入,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仍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充分,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与群众需求仍有差距。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用力。四是专家型、专门型人才较少,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五是工作机制创新与现代科技应用融合不够,“智慧检务”建设仍有不少短板。我们将紧盯问题,下大力气解决。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们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改革创新,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成为广东面向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推出新举措。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检察事业的各方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干兴肇,紧跟我市振兴实体经济、补齐全面小康短板、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建设大湾区高品质新都市等部署,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推出服务大局新举措,创造保障发展新成果。

  第二,坚持为民宗旨,在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上展现新作为。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望,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抓好专项立案监督和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力参与我市打造绿色、法治、文明“三大品牌”。

  第三,坚持法治实践,在深化检察各项改革上体现新担当。要继续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检察权运行更加高质高效。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检察监督格局,健全监督机制。要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打造检察监督“新引擎”和检务公开“新平台”。积极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业务协调衔接机制。

  第四,坚持从严治检,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司法理念教育和素质养成,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肇庆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当有新努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开启新时代枢纽门户城市建设新征程,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电子档案,通过全国联网,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2.国家司法救助: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是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4.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传播党的廉政理念,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2016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在全国推开“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

  5.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6.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依法应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刑期,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

  7.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2015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定广东省作为全国公益诉讼13个试点省份之一。随后,肇庆市又被确定为全省6个试点地区之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工作期间,肇庆市检察机关取得了三个“首例”和三个“最多”的监督成效,即办理了全国首例诉后调解促成侵权人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的广宁麦氏兄弟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当庭宣判检察机关胜诉的封开县国土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检察长(高要区院)承办起诉的公益诉讼案;实现了在全省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中开庭审理案件最多、当庭宣判胜诉案件最多和判决后已执行到位案件最多的良好效果。2017523日,在试点工作临近结束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从当年71日起正式实施。

  8.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由各级检察院每日更新信息,网站设有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四大平台。群众可通过上网搜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登录。

  附件2

  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宣传片链接

  为了使各位代表更加直观了解肇庆市检察机关2017年度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制作了专题宣传片《不忘初心 守望正义》,请扫描左下方二维码观看(建议在无线网络环境下观看)。各位代表如想了解更多检察工作,请扫描右下方二维码,关注“正义肇庆”官方微信。



  检察工作专题宣传片链接   


 

 “正义肇庆”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