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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肇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8日在肇庆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焕移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三个定位、两个率先”重大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新要求,牢固树立检察发展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优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

      五年来,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改革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制定实施一系列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检察院及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我市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十三五”规划实施、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指导意见。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突出主业抓办案,全力推进平安肇庆、法治肇庆建设,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加大惩治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犯罪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防止和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1622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63次,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和监管部门建章立制17项,促进市场监管体系的完善,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推进社会协调发展。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和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着力解决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问题。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87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57人。常态化推进检察官“五进”活动,选派近300名优秀检察干警担任村居法制副主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镇街检察室为阵地,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市检察院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和精准扶贫攻坚战,先后协调投入1374万元,对封开、德庆、广宁三个帮扶点落实各项脱贫措施,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扶贫工作优秀标兵单位。

      二、 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们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12115209人,提起公诉1196217472人。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905人,起诉3244人;批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407人,起诉4798人;批捕毒品犯罪2834人,起诉2637人。依法办理了涉案冰毒成品731公斤、半成品1210公斤的“1217”特大制造、运输毒品案,“信义社”黑社会性质团伙案,以及信安大道“1023”抢劫杀人案等重大案件。

      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132件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受理各类首次控告、申诉2200件,全部导入法定程序办理。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平台及检察长接访等机制,全市检察院均接入全国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保障群众反映诉求渠道畅通。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0.9万元。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全市检察院全部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摄制预防青少年犯罪微电影《迷途》,派送全市各大中院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联合教育局、团委、社工委等部门创设涉案未成年人“特邀代理人”工作机制,国务院妇儿工委对此充分肯定。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通过召开帮教座谈会、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三、 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4954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亿元。

      突出查办具有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强化案件线索受理、分流、研判工作。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42430人,其中大案284件。查办了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社局局长谈郁平、原市科技局党委书记徐培春、原四会市委常委李国荣以及清远市原连山县委书记温国伟、韶关市原农业局局长李卫忠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711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件。对造成61伤的“330”高要长乐墓园垮塌事故介入调查,查办了高要区原南岸街道党工委书记翟瑞明等7人渎职受贿系列案件。深挖涉案金额达8.7亿元非法盗采河砂案背后的“保护伞”,查办了德庆县水务局原局长杜恒荣等18人贪污受贿渎职系列案件。

      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针对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在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雁过拔毛”“跑冒滴漏”等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三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182人。积极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07人。查办了涉及6县区发改、畜牧部门工作人员30人的生猪养殖补贴领域渎职受贿等案件。

      坚持受贿行贿同惩,追逃追赃齐抓。深入开展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7479人。积极推进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共劝返或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人。成功劝返潜逃马来西亚和斐济的两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对潜逃美国的方祝勤,就其挪用公款违法所得申请启动没收程序,一审法院已作出追缴其违法所得1万多平方米土地的裁决。

      预防与办案同向发力促进标本兼治。在案件高发易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126次,发出检察建议135份,撰写案例分析89件、专项报告32份。健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分析研究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为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对广佛肇高速公路等42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力保政府投资安全。打造微信、动漫、公益广告、微电影等预防宣教新载体,举办警示教育课651场次,7万多名干部群众受到直接教育。

      四、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年来,我们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市检察机关对74件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1件,追加逮捕62人,追加起诉79人;对39件刑事裁判和72件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对27988件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3件;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186人、不起诉434人。上线运行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增强了监督规范性和精准性。四会市院对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张嘉伟涉嫌故意伤害案,认真核实其不在场证据,排除其作案嫌疑并依法不批准逮捕。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的典型案例。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提出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7001人次,抗诉促成依法改判12件。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744,处理、防范、化解安全事故65起。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对罪犯“减、假、暂”案件提出法律监督意见5126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及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新增业务。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监督工作,审查报请特赦案件133件,同步监督纠正或出具不同意特赦意见8件。

      推进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执行监督申请案件613件,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促成依法改判20 件。林结英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抗诉后再审改判,依法撤销认定申请人承担356万元连带清偿责任的一审判决。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55件,终结审查81

      五、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五年来,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改革。

      全面推进四项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以来,积极推进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管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抓好全市检察官入额选任工作,严格按程序先后选出员额内检察官181名。围绕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研究起草试行方案。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保障各项改革措施协调推进。

      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作为全省6个试点市之一,全市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61月市检察院就麦瑞钟、麦瑞标污染水资源案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承担环境修复责任。该案是我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宗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国检察机关首宗调解结案的公益诉讼案件。12月封开县院对该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鼎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被告依法履职使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到耕种条件。该案是全省首例当庭宣判的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5件,办理诉前程序18件。

      继续深化阳光检务机制改革。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284条、法律文书4809份、网上办理辩护与代理申请419次。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正义肇庆”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司法微博”,推进微信应用、微网站及PC网站一体化建设更新,提升掌上检察服务效能。科学规划建设阳光检务大厅,整合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会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远程视频接访等功能,将进一步为群众提供综合高效的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

      六、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大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们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强化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市检察机关有56个集体、4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访室”和全国模范检察官安一宁、广东省群众最喜爱的十大杰出检察官唐祝亮等先进典型。

      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通过主题党日、党性锤炼等活动,教育干警增强政治定力、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承接新疆、西藏青年检察官实训交流,培训检察人员19014人次。常态化与肇庆学院联合举办专题业务研讨会,组织肇庆、云浮和广西梧州两省(区)三地公诉人辩论赛。在检察机关各类业务竞赛中,6名同志获得省以上“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陈涛同志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能手”称号。

      着力营造阳光正气的检察文化氛围。坚持组织干警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连续举办两届全市检察机关书画摄影展、体育运动会和文艺汇演。市检察官排舞队参加全省工人运动会、全国排舞大赛及粤港澳广场排舞邀请赛均获一等奖,向社会各界展示了肇庆检察官的良好精神风貌。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深入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基层检察长年度述职述廉评议会。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开展检务督察163次,提出督察建议116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3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坚持不懈抓基层强基础。健全基层院建设指导机制,努力实现基层院全面建设、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四会市院、广宁县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市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获国家认可委认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显著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50人次,邀请600多人次开展交叉视察、观摩公诉出庭、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逐条落实审议意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办案的作用,共有51件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并获通过。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各位代表为推进检察工作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倍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检察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研究不够,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够协调,三大诉讼法新增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三是多重司法改革任务叠加,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换执法办案模式等方面还有差距,相关改革配套措施尚需细化完善。四是面对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一些检察人员法律素养还不适应,办理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的专业人才不多。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信息化和装备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切实执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与全省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更实的措施服务保障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准确把握当前改革发展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定位,服务和保障“东融西联”战略实施。依法打击在实施供给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的犯罪。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常态化机制,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切实维护“绿色肇庆”品牌。要落实好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

      第二,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平安肇庆建设。深刻把握当前社会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坚决惩治涉毒涉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回应群众关切,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打击力度。继续推动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健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第三,以更硬的姿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打造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要聚焦民生领域,突出查办和预防破坏产业建设、城市建设、交通枢纽建设“三大建设”的职务犯罪,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加快建设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推动健全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第四,以更强的担当强化诉讼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深度运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组织开展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专项监督,提升监督品质。积极参与和促进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着力打造“法治肇庆”品牌。

      第五,以更稳的节奏深化司法改革。要立足全局认识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改革,以改革激活发展动力。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办案组织、优配内设机构、明确职责权限、精准考评考核,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落地见效。继续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第六,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争当“文明肇庆”建设的标兵。加快打造智慧检务体系,提高队伍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多种形式开展“阳光检务”活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和优化司法作风。打造“一院一品”,整体推进基层院建设均衡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逐梦前进,奋力开创全市检察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电子档案,通过全国联网,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2.检察官“五进”活动:检察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2013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五进”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20149月,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检察官“五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五进”活动长效机制。

      3.刑事和解:对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侵害方赔偿并支付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得到对方谅解,对侵害方作从宽处理的办案方式。

      4.检调对接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将具体的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通过与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相对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5.“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是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6.“特邀代理人”工作机制: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探索合适成年人到场机制,即讯问或询问涉案未成年人,在其法定代理人、其他成年亲属不能到场或者不宜在场时,由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代表到场,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并进行沟通、抚慰和教育。“特邀代理人”工作机制则是合适成年人到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由检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联合聘请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教师、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合适成年人作为刑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特邀代理人”。

      7.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8.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依法应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刑期,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

      9.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它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5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将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将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10.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49月底在全国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由各级检察院每日更新信息,网站设有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四大平台。群众可通过上网搜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登录。

      11.“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

      12.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部署,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部门和环节,坚持一案一台账,确保将司法不规范行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准、查全、查实,共查摆出存在问题255个。通过邀请集中座谈或个别走访的形式,多层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活动中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6场、上门走访52个单位、走访150人次,共收集意见建议161条。两级检察院及时将查摆收集到的问题分类汇总,形成查摆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及时整改落实。该工作得到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组和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和广宁县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示范点。

      附件2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H5场景链接

      为了使各位代表更加直观了解肇庆市检察机关2012年以来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制作了图文并茂的H5手机动态场景,请扫描下面二维码观看(建议在无线网络环境下观看,内文闪烁处可再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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