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时间:2021-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紧扣检察职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群众满意度的提升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从一件件小事入手,聚焦群众期盼,立足检察职能,逐件落实落地,解群众之难事,办为民之实事,真情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过程中,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践行“学史力行,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要求,4月13日,通过公开听证成功办理了全市首宗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当日下午,申请人杨某向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赠送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衷心感谢办案人员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办案理念,用心用情化解行政纠纷。杨某还当场提交了《撤回行政抗诉申请书》,并表示今后不再就本案进行上访。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检察官接受锦旗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跟随肇检君来看看~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基本情况

杨某不服法院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监督一案,涉案事实为杨某在工作期间被与其有私人恩怨的杨某群砍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一审、二审的判决也截然不同,一审法院认为杨某所受到伤害属于工伤,二审法院则认为不构成。为此,杨某到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要求检察机关提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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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办案组人员前期走访调查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成立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永康担任主任检察官的办案组办理该案。办案组对申请人的诉请尤其是争议的关键事实进行了深入调查、准确核实,还查找了以往类似案例处理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研判,发现该案在法律适用、案件处理上存在较大争议。为更好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办案组决定改变以往“坐堂办案”模式,借助“外脑”,围绕争议焦点召开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

聚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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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4月13日上午,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了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法学专家、律师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案主任检察官肖永康副检察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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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永康主持听证会

会上,在当事人对事实、理由进行陈述的基础上,听证员围绕当事人存在分歧的关键事实提出问题,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对该案进行了评议和论证。经过多番讨论,听证员最终达成共识,认为杨某受伤主要原因是杨某群迁怒报复所致,与其履行职务没有因果关系,不应该认定为工伤,但杨某确实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受伤,也建议用人单位基于社会责任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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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发表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会为当事人搭建了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由听证员把法释明、把理讲透,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途径,为化解行政争议奠定了良好基础。

 

释法说理

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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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发表意见

听证员发表听证意见后,申请人杨某、用人单位对该案法律适用都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达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主持人充分考虑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和解。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当事人就和解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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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

期间,杨某表示认可不构成工伤,但也希望用人单位如听证员所建议,基于社会责任给予一定的补偿。用人单位也认识到杨某确实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且目前没得到任何赔偿,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愿意为杨某提供一定的帮助,但对杨某提出的补偿金额有分歧。办案组秉持司法办案彰显人文关怀的为民办案理念,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通过释法说理、感情疏导等方式,最终促成杨某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用人单位也当即手机支付25000元补偿金给申请人杨某。

杨某衷心感谢办案组对其诉求的重视和工作的扎实细致,并表示通过办案过程,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情,也当即承诺撤回监督申请,息诉罢访。

双方的争议纠纷得到了有效的化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政和,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肇庆市检察机关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的具体举措,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核心任务,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从困难群众入手,从突出问题抓起,从惠民利益出发,综合采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以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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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自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紧扣检察职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群众满意度的提升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从一件件小事入手,聚焦群众期盼,立足检察职能,逐件落实落地,解群众之难事,办为民之实事,真情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过程中,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践行“学史力行,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要求,4月13日,通过公开听证成功办理了全市首宗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当日下午,申请人杨某向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赠送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衷心感谢办案人员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办案理念,用心用情化解行政纠纷。杨某还当场提交了《撤回行政抗诉申请书》,并表示今后不再就本案进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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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检察官接受锦旗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跟随肇检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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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杨某不服法院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监督一案,涉案事实为杨某在工作期间被与其有私人恩怨的杨某群砍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一审、二审的判决也截然不同,一审法院认为杨某所受到伤害属于工伤,二审法院则认为不构成。为此,杨某到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要求检察机关提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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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组人员前期走访调查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成立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永康担任主任检察官的办案组办理该案。办案组对申请人的诉请尤其是争议的关键事实进行了深入调查、准确核实,还查找了以往类似案例处理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研判,发现该案在法律适用、案件处理上存在较大争议。为更好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办案组决定改变以往“坐堂办案”模式,借助“外脑”,围绕争议焦点召开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

聚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听证会现场

4月13日上午,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了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法学专家、律师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案主任检察官肖永康副检察长主持。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永康主持听证会

会上,在当事人对事实、理由进行陈述的基础上,听证员围绕当事人存在分歧的关键事实提出问题,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对该案进行了评议和论证。经过多番讨论,听证员最终达成共识,认为杨某受伤主要原因是杨某群迁怒报复所致,与其履行职务没有因果关系,不应该认定为工伤,但杨某确实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受伤,也建议用人单位基于社会责任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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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发表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会为当事人搭建了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由听证员把法释明、把理讲透,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途径,为化解行政争议奠定了良好基础。

 

释法说理

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听证员发表意见

听证员发表听证意见后,申请人杨某、用人单位对该案法律适用都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达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主持人充分考虑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和解。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当事人就和解进行协商。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学史力行讲担当 司法为民解民忧

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

期间,杨某表示认可不构成工伤,但也希望用人单位如听证员所建议,基于社会责任给予一定的补偿。用人单位也认识到杨某确实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且目前没得到任何赔偿,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愿意为杨某提供一定的帮助,但对杨某提出的补偿金额有分歧。办案组秉持司法办案彰显人文关怀的为民办案理念,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通过释法说理、感情疏导等方式,最终促成杨某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用人单位也当即手机支付25000元补偿金给申请人杨某。

杨某衷心感谢办案组对其诉求的重视和工作的扎实细致,并表示通过办案过程,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情,也当即承诺撤回监督申请,息诉罢访。

双方的争议纠纷得到了有效的化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政和,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肇庆市检察机关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的具体举措,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核心任务,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从困难群众入手,从突出问题抓起,从惠民利益出发,综合采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以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