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肇庆巡回检察组,2021年全市社区矫正专项巡回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1-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4日至29日,肇庆市检察院联合肇庆市司法局开展了2021年全市社区矫正专项巡回检察工作。

通过专项巡回检察,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促进严格依法监管”的规定,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力度和规范化水平,提升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实效。

 

 


本次专项巡回检察,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舒任组长,亲自组织推动并带队到部分司法所实地检查;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市司法局社矫强戒支队、市检察院法警支队以及牵头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检察室)相关检察人员组成专项巡回检察组,专项巡回检察全市8个县(市、区)及肇庆市司法局大旺分局矫正工作的成效。巡回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巡回检察落实见效。

 

巡回检察组以随机抽查各辖区内两家司法所和突击检察司法局社矫中心的方式,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半个月时间里行程一千余公里,封开县南丰镇、广宁县坑口镇、怀集县梁村镇等乡镇都留下了巡回检察组检察监督的身影。

 


巡回检察组以监督集中点名教育、座谈交流、现场巡察、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现场谈话、系统平台检查等方式,检察各社区矫正机构是否全面依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及《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开展工作,重点对社区矫正工作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等环节进行细致检察,全方位了解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情况以及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接下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将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与检察业务协同机制。

 

今年是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连续第二年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专项巡回检察。经过两年的巡回检察探索与实践,成效显著,为我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以及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打下了坚实基础,有效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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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巡回检察组,2021年全市社区矫正专项巡回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1-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10月14日至29日,肇庆市检察院联合肇庆市司法局开展了2021年全市社区矫正专项巡回检察工作。

通过专项巡回检察,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促进严格依法监管”的规定,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力度和规范化水平,提升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实效。

 

 


本次专项巡回检察,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舒任组长,亲自组织推动并带队到部分司法所实地检查;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市司法局社矫强戒支队、市检察院法警支队以及牵头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检察室)相关检察人员组成专项巡回检察组,专项巡回检察全市8个县(市、区)及肇庆市司法局大旺分局矫正工作的成效。巡回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巡回检察落实见效。

 

巡回检察组以随机抽查各辖区内两家司法所和突击检察司法局社矫中心的方式,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半个月时间里行程一千余公里,封开县南丰镇、广宁县坑口镇、怀集县梁村镇等乡镇都留下了巡回检察组检察监督的身影。

 


巡回检察组以监督集中点名教育、座谈交流、现场巡察、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现场谈话、系统平台检查等方式,检察各社区矫正机构是否全面依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及《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开展工作,重点对社区矫正工作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等环节进行细致检察,全方位了解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情况以及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接下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将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与检察业务协同机制。

 

今年是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连续第二年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专项巡回检察。经过两年的巡回检察探索与实践,成效显著,为我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以及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打下了坚实基础,有效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