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消”字号产品存隐患 公益诉讼检察促整改
时间:2022-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消”字号产品,顾名思义就是消毒产品,检测指标为杀菌作用,主要用于杀灭或清除作为传播媒介的病原微生物,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但是,一些不法商家在“消”字号产品中违规添加药品成分,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肇庆市、鼎湖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到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消毒产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此前在鼎湖区开展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指出检查发现鼎湖区部分药店存在违规经营现象。这些药店经营出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存在标签(含说明书)出现或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使用部位的情形,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相关规定,上述情形或会误导消费者。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在会上要求监管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要及时下架处理,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监管部门应当大力宣传辨识违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方法,提高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对检察机关以“诉前磋商”的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给予肯定,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磋商建议,将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迅速整改到位。

肇庆市检察机关积极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高要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消”字号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对辖区内药店、母婴用品店的消毒产品进行了摸排,并随机抽查了多家药店和母婴用品店,共清查了60多种“消”字号产品。检查组通过查看进货清单、排查各药店的“消炎抗菌”产品专柜等方式,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等,发现部分药店消毒产品存在未依法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存在与药品类似用语等情况,并当场提出了整改建议。

广宁县检察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消”字号产品进行调查和处置。检查组在县城多家药店、母婴店、足浴店开展调查,发现在架销售和正在使用“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店铺不在少数。检查中还发现如更改产品外观包装、说明书不符合要求、不分类摆放药品等问题。检查组结合发现的问题对有关店铺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全面排查在售或使用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及时向生产商索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资料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反馈;二是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产品应及时下架和封存,不得进行销售和使用;三是加强有关“消”字号产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发现和举报违法产品线索。


【检察机关提醒您】

“消”字号产品无法替代药物,不能用于治疗疾病。如果商家向您宣称这类产品能替代药物并且无副作用,切勿被忽悠。此外,“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成分,产品说明书应当标注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并禁止有“XX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等说明。如您在相关产品说明书发现上述字眼,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上当。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抗(抑)菌制剂时,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是否明确标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生产地址、产品保质期或生产日期、配方等重要信息,必要时可向商家索要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资料进行核对。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和产品存在违法行为和问题,要及时保存证据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电话或者通过“正义肇庆”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小程序“公益随手拍”联系检察机关,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个明眼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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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字号产品存隐患 公益诉讼检察促整改

时间:2022-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消”字号产品,顾名思义就是消毒产品,检测指标为杀菌作用,主要用于杀灭或清除作为传播媒介的病原微生物,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但是,一些不法商家在“消”字号产品中违规添加药品成分,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肇庆市、鼎湖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到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消毒产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此前在鼎湖区开展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指出检查发现鼎湖区部分药店存在违规经营现象。这些药店经营出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存在标签(含说明书)出现或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使用部位的情形,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相关规定,上述情形或会误导消费者。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在会上要求监管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要及时下架处理,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监管部门应当大力宣传辨识违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方法,提高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对检察机关以“诉前磋商”的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给予肯定,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磋商建议,将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迅速整改到位。

肇庆市检察机关积极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高要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消”字号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对辖区内药店、母婴用品店的消毒产品进行了摸排,并随机抽查了多家药店和母婴用品店,共清查了60多种“消”字号产品。检查组通过查看进货清单、排查各药店的“消炎抗菌”产品专柜等方式,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等,发现部分药店消毒产品存在未依法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存在与药品类似用语等情况,并当场提出了整改建议。

广宁县检察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消”字号产品进行调查和处置。检查组在县城多家药店、母婴店、足浴店开展调查,发现在架销售和正在使用“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店铺不在少数。检查中还发现如更改产品外观包装、说明书不符合要求、不分类摆放药品等问题。检查组结合发现的问题对有关店铺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全面排查在售或使用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及时向生产商索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资料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反馈;二是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产品应及时下架和封存,不得进行销售和使用;三是加强有关“消”字号产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发现和举报违法产品线索。


【检察机关提醒您】

“消”字号产品无法替代药物,不能用于治疗疾病。如果商家向您宣称这类产品能替代药物并且无副作用,切勿被忽悠。此外,“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成分,产品说明书应当标注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并禁止有“XX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等说明。如您在相关产品说明书发现上述字眼,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上当。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抗(抑)菌制剂时,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是否明确标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生产地址、产品保质期或生产日期、配方等重要信息,必要时可向商家索要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资料进行核对。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和产品存在违法行为和问题,要及时保存证据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还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电话或者通过“正义肇庆”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小程序“公益随手拍”联系检察机关,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个明眼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