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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要 | 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制报告制度宣讲进校园,携手呵护“少年的你”

    时间:2021-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宣传推广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10月15日,高要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黄碧琳走进高要区司法局,面向高要区部分法治副校长、学校代表开展了一堂“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专题培训。

     


     

    不做“沉默的羔羊” 强化各方报告义务
    讲堂中,主讲人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背景,围绕报告主体、应报情形、如何报告以及报告的履责保障、追责机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出于恐惧等原因不敢报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推进强制报告的落实,有利于进一步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发现难”的问题,及时打击遏制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学校“防线” 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就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单位及人员如何守好校园安全、充分履行保护职责,包括学生欺凌、性侵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加强监管防止沉迷
    通过案例故事形式,重点讲述了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应引导教育未成年学生正确对待电子产品,认识沉迷网络的巨大危害。

    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另一大亮点,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更好地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合力。 

    讲座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代表们对此次宣讲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通过讲座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使用。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承载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呵护和期许。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强制报告让“旁观者”变成“参与者”,让全社会都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之中。检察机关将和社会各界、各职能机关共同担起肩上的责任,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线,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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