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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要 | 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动者有“忧薪事”,检法两院来解决

    时间:2021-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肇庆市首宗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

    近日,由高要区检察院办理的肇庆市首宗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一审宣判,高要区法院支持原告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温某某向张某某支付拖欠的人工款6755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助力务工人员讨薪维权

     

    外来务工人员张某某被雇主温某某拖欠薪资多年,经多番追讨未能拿回薪资,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期间,高要区检察院受理了张某某的支持起诉申请,并在诉讼过程中为张某某提供支持:一是法律支持,就案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为张某某提供法律咨询;二是证据支持,对张某某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关键证据,依法调查取证;三是诉讼支持,派员出席法庭,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并向法院出示和说明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通过履行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助力务工人员讨薪维权,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度。

     

     

    在受理本案前,高要区检察院与高要区法院召开座谈会,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规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办案程序,探索建立高效顺畅的检法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办理本案,发现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在检察环节、法院环节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经检、法两家的沟通和研究,对办案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和程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写入工作机制中。 


     

    2021年7月6日,高要区检察院与高要区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了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两院的职责权限、地位、工作方式和应遵循的原则等,共同推动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和高效地开展,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民事检察支持起诉?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支持起诉的受理范围:

    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入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城乡扶贫对象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养老金、抚恤金、社保待遇等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有哪些?

    1.法律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证据支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可由检察机关依职权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3.诉讼支持:经检察机关认定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作为对当事人起诉的支持。

    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需提交哪些材料?

    1.支持起诉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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