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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宁 | 我为群众办实事:检法两院共践为民初心 群众18年心结终被解开

    时间:2021-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真的很对不起!”

    “算啦,就让它过去吧……”

     

     

    9月8日,在一场特别的执行和解会议上,经历长达三个小时的协商后,双方对执行和解方案达成了一致。申请人陈小姐长达十八年的追讨历程终于画上了句号,多年的心结也终于可以放下了。

    故事的开始

    一切要从一场交通事故说起。2002年的一个傍晚时分,15周岁的陈小姐在村口道路骑单车时忽然被一辆小货车越线撞到,她的小腿随即被侧翻的车辆压断,不幸落下了残疾。

     

     

     
    广宁县法院判决被告廖某承担赔偿款共31万多元。判决生效初期,廖某只履行了14万多元的赔偿款,之后未支付过任何款项。陈小姐及其家属多次上门催收无果便申请广宁县法院强制执行,广宁县法院依法执行了五万多元保险赔偿金。期间,执行法官前后两年多次到佛山市南海区廖某家中执行,因廖某外出逃避而未果,在征得陈小姐父亲同意后,遂中止了执行,案件的执行从此陷入了停滞。


    故事的转折

    18年过去了。2021年7月,陈小姐向广宁县检察院申请对该执行案进行监督。收到案件后,广宁县检察院派出干警调取相关执行案卷,向广宁县法院了解本案的执行情况。经了解,当时案件中止执行后,陈小姐父亲心存愧疚,为了不再提起女儿的伤心事,一直没有申请恢复执行。直到近日,已逐渐走出伤痛阴霾的陈小姐决定鼓起勇气,继续追讨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接到申请后,两院高度重视,经深入研判后决定联合对案件进行调查。

     

    8月10日,两院干警共同来到被执行人廖某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家中调查,对廖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并了解到廖某当年事故发生后,其经历生意失败,导致经济困难、生活拮据,而且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其员工导致,而其作为雇主被判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心有不甘,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同时,两院干警还向当地村委会、村民、亲属等了解廖某的真实财产状况,查明了廖某某现今有部分可供执行的财产。

     

    故事的尾声

    那场执行和解会议落幕。两院干警结合前期调查的情况,认为该案有和解的可能性。最终决定由广宁县法院召集案件双方当事人协商执行和解事宜。广宁县检察院也应邀参加这场执行和解会议。会议初期,一方当事人的怨气及另一方当事人的侥幸不服一度让会议无法继续下去。但在两院干警一次次耐心、温情的解释和说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还是放下思想包袱,直面多年来的心结和矛盾。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被执行人廖某郑重地向陈小姐致歉并得到了谅解,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名确认执行方案。

     

     

    这宗持续了18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9月16日,陈小姐父亲给广宁县检法两院分别赠送了“立检为公,真心为民”“执法如山,为民解忧”的锦旗。


    一面锦旗,一种肯定,一份责任。两院干警在办理本案中充分践行了为民办实事的初心,体现了勇于担当、司法为民的使命情怀。这个故事只是众多司法案件的其中一个缩影,检法两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践行为民办实事、传递司法温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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