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风采
榜样力量 | 刑事检察办案尖兵陈汉坤
时间:2021-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为人民检察官
他坚持锤炼过硬本领
用精湛的业务素养捍卫法律尊严
作为共产党员
他始终不忘为民初心
用忠诚的公仆姿态维护群众权益
作为一线部门主任
他善于科学统筹研判
用坚定的信念担当凝聚团队力量
他,就是四会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
陈汉坤

 


榜样力量 | 刑事检察办案尖兵陈汉坤



陈汉坤,男,1984年1月出生,四会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曾获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优秀公诉人,肇庆市优秀公诉人、优秀法律宣讲员,四会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陈汉坤一直要求自己做到讲政治、创和谐、保稳定,既要通过法律监督“顾大局”,也要通过司法办案“守民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就是陈汉坤为之奋斗的目标。

 

公诉席,是陈汉坤追诉犯罪、保护无辜的战场。2011年至今,陈汉坤共办理了600余起案件,当中既有全市首例P2P平台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疑难复杂案件,也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还有许多法条上的“小案”却又关系民生的“大案”。


察疑辨伪,不办理一起“错案”


在办案中,陈汉坤严格细致把关,精细化审查证据材料,依法准确地指控犯罪,绝不让案件“带病”出庭,严防冤假错案,确保案件质效。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经严格细致地审查案卷材料,陈汉坤发现被害人对事实的陈述有违常理,在案证据也存在某些疑点,便对证据进行核实,但一直无法联系到被害人,经对案件疑点进行梳理后,敏锐的专业触觉,让他果断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处理。时隔一年后,与强奸案关联的一宗故意杀人案案发,搜集的相关证据证实此前的强奸案是“被害人”报假案,当初的不起诉处理防止了错案的发生,避免了无罪的人受追诉。


 

执法为民,不放过任何“小案”


在陈汉坤看来,办好大案是对业务能力的考验,办好小案更是对为民理念的考量。“越是身边的小案,越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越是关涉人心向背、关乎党执政基础。案虽小,责任却从来不小。”有一次,陈汉坤所在部门检察官办理了一起扒窃案,一位老人为孙子积攒的学费在公交车上不翼而飞,虽然公安机关在案发当日就抓获了嫌疑人并缴获了被盗现金,但发现缺乏认定嫌疑人犯罪的客观直接证据, 7天的批捕期限即将到期。此前嫌疑人两次涉嫌扒窃被公安机关抓获皆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在本案中气焰嚣张,一直拒不供认。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陈汉坤与承办检察官、公安民警一起开展案件研讨,提出检察意见引导侦查取证,从涉案现金和涉案工具入手,迅速寻得指控证明犯罪的有力证据,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见微知著,不敷衍对待“新案”


即使工作再忙、事务再多,陈汉坤也从来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特别是面对新型案件时,他总是勇于担当,凭借着清晰的思路,带领部门团队破题前行。在办理某租赁厂房堆放工业危险废物和固体垃圾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辩解是要对工业废物进行提炼后再作处理,初次讨论时许多同事都认为很难认定犯罪。陈汉坤发现,该案作案手法与传统直接倾倒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不同,是利用工业厂房进行堆放,若不有效打击,会助长此类作案手法,社会危害性极大。他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和犯罪构成进行分析,与其他检察官取得定罪的共识,对多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得到法院判决的采纳。

作为一名检察官,陈汉坤用铮铮誓言昭示着初心使命,他司法为民的信念愈发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步伐愈发有力,胸前神圣的检徽也愈发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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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 | 刑事检察办案尖兵陈汉坤

时间:2021-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作为人民检察官
他坚持锤炼过硬本领
用精湛的业务素养捍卫法律尊严
作为共产党员
他始终不忘为民初心
用忠诚的公仆姿态维护群众权益
作为一线部门主任
他善于科学统筹研判
用坚定的信念担当凝聚团队力量
他,就是四会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
陈汉坤

 


榜样力量 | 刑事检察办案尖兵陈汉坤



陈汉坤,男,1984年1月出生,四会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曾获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优秀公诉人,肇庆市优秀公诉人、优秀法律宣讲员,四会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陈汉坤一直要求自己做到讲政治、创和谐、保稳定,既要通过法律监督“顾大局”,也要通过司法办案“守民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就是陈汉坤为之奋斗的目标。

 

公诉席,是陈汉坤追诉犯罪、保护无辜的战场。2011年至今,陈汉坤共办理了600余起案件,当中既有全市首例P2P平台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疑难复杂案件,也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还有许多法条上的“小案”却又关系民生的“大案”。


察疑辨伪,不办理一起“错案”


在办案中,陈汉坤严格细致把关,精细化审查证据材料,依法准确地指控犯罪,绝不让案件“带病”出庭,严防冤假错案,确保案件质效。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经严格细致地审查案卷材料,陈汉坤发现被害人对事实的陈述有违常理,在案证据也存在某些疑点,便对证据进行核实,但一直无法联系到被害人,经对案件疑点进行梳理后,敏锐的专业触觉,让他果断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处理。时隔一年后,与强奸案关联的一宗故意杀人案案发,搜集的相关证据证实此前的强奸案是“被害人”报假案,当初的不起诉处理防止了错案的发生,避免了无罪的人受追诉。


 

执法为民,不放过任何“小案”


在陈汉坤看来,办好大案是对业务能力的考验,办好小案更是对为民理念的考量。“越是身边的小案,越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越是关涉人心向背、关乎党执政基础。案虽小,责任却从来不小。”有一次,陈汉坤所在部门检察官办理了一起扒窃案,一位老人为孙子积攒的学费在公交车上不翼而飞,虽然公安机关在案发当日就抓获了嫌疑人并缴获了被盗现金,但发现缺乏认定嫌疑人犯罪的客观直接证据, 7天的批捕期限即将到期。此前嫌疑人两次涉嫌扒窃被公安机关抓获皆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在本案中气焰嚣张,一直拒不供认。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陈汉坤与承办检察官、公安民警一起开展案件研讨,提出检察意见引导侦查取证,从涉案现金和涉案工具入手,迅速寻得指控证明犯罪的有力证据,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见微知著,不敷衍对待“新案”


即使工作再忙、事务再多,陈汉坤也从来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特别是面对新型案件时,他总是勇于担当,凭借着清晰的思路,带领部门团队破题前行。在办理某租赁厂房堆放工业危险废物和固体垃圾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辩解是要对工业废物进行提炼后再作处理,初次讨论时许多同事都认为很难认定犯罪。陈汉坤发现,该案作案手法与传统直接倾倒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不同,是利用工业厂房进行堆放,若不有效打击,会助长此类作案手法,社会危害性极大。他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和犯罪构成进行分析,与其他检察官取得定罪的共识,对多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得到法院判决的采纳。

作为一名检察官,陈汉坤用铮铮誓言昭示着初心使命,他司法为民的信念愈发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步伐愈发有力,胸前神圣的检徽也愈发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