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
被告人甲等12人“校园暴力伤害致死”案
时间:2019-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11月,被告人甲(14岁,学生)因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同学与被害人丁某(14岁,学生)关系亲密便心生怨恨,纠集社会青年乙某及另外11名同年级在校学生意欲殴打丁某。被告人甲等12人将被害人丁某哄骗至某篮球场附近,众人先后冲上去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进行围殴,造成被害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甲等11名学生在老师做工作后,由家属主动带至学校或公安局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甲等12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的刑期。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甲等12人聚众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甲提出犯意、纠集同案人、积极实施殴打行为,乙某作为成年人最先殴打被害人,并打击要害部位,二人都是主犯。被告人丙等10人所起作用较小,为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被告人甲等11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甲等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据此,认定被告人甲等7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根据被告人丙等5人属于被邀跟风打架、事后积极施救的事实和情节,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对被告人丙等5人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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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甲等12人“校园暴力伤害致死”案

时间:2019-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2016年11月,被告人甲(14岁,学生)因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同学与被害人丁某(14岁,学生)关系亲密便心生怨恨,纠集社会青年乙某及另外11名同年级在校学生意欲殴打丁某。被告人甲等12人将被害人丁某哄骗至某篮球场附近,众人先后冲上去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进行围殴,造成被害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甲等11名学生在老师做工作后,由家属主动带至学校或公安局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甲等12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的刑期。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甲等12人聚众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甲提出犯意、纠集同案人、积极实施殴打行为,乙某作为成年人最先殴打被害人,并打击要害部位,二人都是主犯。被告人丙等10人所起作用较小,为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被告人甲等11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甲等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据此,认定被告人甲等7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根据被告人丙等5人属于被邀跟风打架、事后积极施救的事实和情节,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对被告人丙等5人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