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园地
@肇庆人 疫情期间,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先从这些身边事做起
时间:2020-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近日,

中共肇庆市委国安办举办

2020年肇庆市国家安全宣传进网络活动

趁此机会,

我们一起了解更多国家安全知识吧~

△制图 郑宁欣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2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

 

2014年1月24日,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只有不断培育和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才能本固邦宁。

 

没有战争只是国家安全的一小部分,中国正在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我们的国家也将面临许多之前不曾遇到过的问题,错综复杂的安全威胁一直考验着我们。



近年来,

许多人因为国家安全意识不足,

并且又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

走上了危害国家安全的道路,

但最终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 例 一 

 

2014年4月,张某用手机聊天时收到了一个陌生人的交友申请,对方自称境外杂志社编辑,想要聘请张某兼职为军事舰船专栏提供“辽宁舰”照片。受“兼职”的优厚报酬吸引,张某开始为对方工作。到2014年8月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共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照片500多张,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案 例 二 

 

2017年4月,秦某在名为“广州兼职群”的QQ群看到昵称为“美丽的花儿”的境外人员发布兼职消息,便与“美丽的花儿”建立联系。截至2018年3月,为牟取非法利益,秦某按照“美丽的花儿”的指使,频繁前往广州多个港口码头,对停泊的我国军舰情况进行观测、记录,并先后通过邮件将刺探到的信息提供给“美丽的花儿”。秦某还按照“美丽的花儿”的要求,搜集我国境内物理、化学、生物、经济等研究期刊资料,并拍照后使用邮件提供给“美丽的花儿”。经鉴定,秦某提供给“美丽的花儿”的资料信息中包含1项机密级国家秘密、1项秘密级国家秘密。

 

 

从以上两个实例中我们可以认识到,许多群众并没有明确的国家安全意识,没有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么做的最终结果只会是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最终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由此可以看出公民积极接受国家安全教育,并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的重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三、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2020年2月1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四、战疫时刻,保守好国家秘密,

守护国家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当前,全国正上下一心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战疫期间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敏感性,时刻注意防控工作的保密要求,保守好国家秘密,守护国家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疫情期间如何保守好国家秘密?

中共肇庆市委国安办提醒大家:




1. 工作在家不涉密。

切记“涉密不回家、回家不涉密” 

a.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严禁带回家。

b.不在家中谈论国家秘密。

c.不在普通手机通话、短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2.网上办公不涉密。

切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a.不在任何形式的互联网办公中涉及国家秘密。

b.建议涉密人员采取轮流值班、错峰上下班等方式,杜绝家中办公、网上办公。

 

3.场所消毒不失密。

切记“保密要求要落实、工作步骤不简化”

a.清洁人员进场消毒清洁之前应问询并登记。

b.涉密文件阅办结束先收好再洗手。

c.涉密会议期间开窗通风要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只有人人绷紧安全这根弦,

拧紧头脑中的“安全阀”,

才能共同构筑护卫国家安全的坚实基础。 

您的位置:首页>案例频道>普法园地

@肇庆人 疫情期间,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先从这些身边事做起

时间:2020-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近日,

中共肇庆市委国安办举办

2020年肇庆市国家安全宣传进网络活动

趁此机会,

我们一起了解更多国家安全知识吧~

△制图 郑宁欣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2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

 

2014年1月24日,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只有不断培育和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才能本固邦宁。

 

没有战争只是国家安全的一小部分,中国正在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我们的国家也将面临许多之前不曾遇到过的问题,错综复杂的安全威胁一直考验着我们。



近年来,

许多人因为国家安全意识不足,

并且又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

走上了危害国家安全的道路,

但最终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 例 一 

 

2014年4月,张某用手机聊天时收到了一个陌生人的交友申请,对方自称境外杂志社编辑,想要聘请张某兼职为军事舰船专栏提供“辽宁舰”照片。受“兼职”的优厚报酬吸引,张某开始为对方工作。到2014年8月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共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照片500多张,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案 例 二 

 

2017年4月,秦某在名为“广州兼职群”的QQ群看到昵称为“美丽的花儿”的境外人员发布兼职消息,便与“美丽的花儿”建立联系。截至2018年3月,为牟取非法利益,秦某按照“美丽的花儿”的指使,频繁前往广州多个港口码头,对停泊的我国军舰情况进行观测、记录,并先后通过邮件将刺探到的信息提供给“美丽的花儿”。秦某还按照“美丽的花儿”的要求,搜集我国境内物理、化学、生物、经济等研究期刊资料,并拍照后使用邮件提供给“美丽的花儿”。经鉴定,秦某提供给“美丽的花儿”的资料信息中包含1项机密级国家秘密、1项秘密级国家秘密。

 

 

从以上两个实例中我们可以认识到,许多群众并没有明确的国家安全意识,没有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么做的最终结果只会是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最终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由此可以看出公民积极接受国家安全教育,并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的重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三、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2020年2月1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四、战疫时刻,保守好国家秘密,

守护国家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当前,全国正上下一心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战疫期间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敏感性,时刻注意防控工作的保密要求,保守好国家秘密,守护国家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疫情期间如何保守好国家秘密?

中共肇庆市委国安办提醒大家:




1. 工作在家不涉密。

切记“涉密不回家、回家不涉密” 

a.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严禁带回家。

b.不在家中谈论国家秘密。

c.不在普通手机通话、短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2.网上办公不涉密。

切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a.不在任何形式的互联网办公中涉及国家秘密。

b.建议涉密人员采取轮流值班、错峰上下班等方式,杜绝家中办公、网上办公。

 

3.场所消毒不失密。

切记“保密要求要落实、工作步骤不简化”

a.清洁人员进场消毒清洁之前应问询并登记。

b.涉密文件阅办结束先收好再洗手。

c.涉密会议期间开窗通风要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只有人人绷紧安全这根弦,

拧紧头脑中的“安全阀”,

才能共同构筑护卫国家安全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