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肇庆建设
【扫黑除恶】富某玉等人“套路贷”一案
时间:2021-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被告人富某玉以虚构的、未经注册的车米金融公司的名义在江西境内开展代办二手车贷款手续业务。被告人富某玉先后招募西某侠、卢某等人进入其所谓的金融公司,积极发展业务员为其拓展二手车贷款业务,又先后网罗了被告人周文某、陈某等八人加入其中,组建了所谓的公司法务部。被告人富某玉等人以借贷手续简单、门槛低、放款速度快为诱饵,诱骗购买二手车的客户前来办理车贷。在办理车贷手续的过程中,要求客户签订对客户不利的各种合同,尔后收走合同并予单方保管,还对客户购买的车辆加装GPS定位器以掌握车辆行踪。之后通过肆意认定客户违约,指挥、安排公司法务部成员通过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强行拖走客户车辆,逼迫客户交付高额的保证金、违约金、拖车费等赎车费用。以富某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路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0起,敲诈勒索众多被害人的“保证金”“违约金”“拖车费”等所谓赎金共计40.3641万元;实施伪造公司印章犯罪1起。该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客户本人、家庭、行业、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裁判结果】

安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0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被告人富某玉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其他十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三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2020年6月1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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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富某玉等人“套路贷”一案

时间:2021-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基本案情】

被告人富某玉以虚构的、未经注册的车米金融公司的名义在江西境内开展代办二手车贷款手续业务。被告人富某玉先后招募西某侠、卢某等人进入其所谓的金融公司,积极发展业务员为其拓展二手车贷款业务,又先后网罗了被告人周文某、陈某等八人加入其中,组建了所谓的公司法务部。被告人富某玉等人以借贷手续简单、门槛低、放款速度快为诱饵,诱骗购买二手车的客户前来办理车贷。在办理车贷手续的过程中,要求客户签订对客户不利的各种合同,尔后收走合同并予单方保管,还对客户购买的车辆加装GPS定位器以掌握车辆行踪。之后通过肆意认定客户违约,指挥、安排公司法务部成员通过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强行拖走客户车辆,逼迫客户交付高额的保证金、违约金、拖车费等赎车费用。以富某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路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0起,敲诈勒索众多被害人的“保证金”“违约金”“拖车费”等所谓赎金共计40.3641万元;实施伪造公司印章犯罪1起。该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客户本人、家庭、行业、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裁判结果】

安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0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被告人富某玉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其他十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三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2020年6月1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