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肇庆建设
【扫黑除恶】被告人周星辉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2012年湘潭市日鑫建材有限公司在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白马村(2017年合并为金马村)建厂。被告人周星辉、杨宇峰、李湘炎、宋勇光、姜君为非法获利,抱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不良思想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常年以驻村企业影响其生活为借口,采取堵门、堵路、堵车、砸车等手段强行阻碍湘潭市日鑫建材有限公司车辆的进出,打击、排挤外来煤炭供应商,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并以此威胁相关企业负责人强揽煤炭供应业务、索要财物,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被害企业慑于其威胁、恐吓,被迫答应其非法要求。被告人周星辉、杨宇峰、李湘炎、宋勇光、姜君共同强迫交易金额为600多万元。被告人周星辉、杨宇峰、李湘炎、宋勇光共同敲诈金额40多万元,被告人姜君敲诈金额为4万多元。被告人周星辉还以其成立的湖南新景生态养老有限公司及株洲分公司为名,以投资养老公寓,承诺高额回报为由,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共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000多万元。

裁判结果: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星辉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宇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湘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宋勇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八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姜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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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被告人周星辉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基本案情:2012年湘潭市日鑫建材有限公司在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白马村(2017年合并为金马村)建厂。被告人周星辉、杨宇峰、李湘炎、宋勇光、姜君为非法获利,抱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不良思想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常年以驻村企业影响其生活为借口,采取堵门、堵路、堵车、砸车等手段强行阻碍湘潭市日鑫建材有限公司车辆的进出,打击、排挤外来煤炭供应商,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并以此威胁相关企业负责人强揽煤炭供应业务、索要财物,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被害企业慑于其威胁、恐吓,被迫答应其非法要求。被告人周星辉、杨宇峰、李湘炎、宋勇光、姜君共同强迫交易金额为600多万元。被告人周星辉、杨宇峰、李湘炎、宋勇光共同敲诈金额40多万元,被告人姜君敲诈金额为4万多元。被告人周星辉还以其成立的湖南新景生态养老有限公司及株洲分公司为名,以投资养老公寓,承诺高额回报为由,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共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000多万元。

裁判结果: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星辉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宇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湘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宋勇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八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姜君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