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徐某、李某等人自2015年起实施组织他人赌博,冲击他人棋牌室,随意殴打他人,为他人站场子等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徐某因赌博罪被判刑,2017年释放后,自7月初至2018年1月,徐某为重新开设赌场和巩固、壮大赌场规模,实现在泰兴城区地下赌场行业的控制,分别纠集、笼络十余名刑满释放人员或社会无业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手段,迫使他人合开赌场,逐渐形成了以徐某为组织、领导者,朱某、蔡某为骨干成员,李某、唐某、何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且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或出会站场方式,先后开设赌场30次,非法获利79.9万元,并通过采取蒙面、持砍刀、钢管等工具等方式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帮助毁灭证据,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