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肇庆建设
【扫黑除恶】又一毒瘤团伙被铲除,打击“黄赌毒”肇检君有话说
时间:2019-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劣迹斑斑!施华兵等5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主犯获刑20年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施华兵等56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判处主犯施华兵和钱俊波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此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案情回放】

2010年起,被告人施华兵开始聚拢社会闲散人员开设地下赌场,并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先后被刑事处罚。2013目年8月,施华兵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一方面通过扩大地下赌场规模、利用网络进行香港六合彩赌博、放高利贷等手段攫取高额利益,另一方面收拢更多包括有犯罪前科的闲散人员暴力追债,以壮大势力。施华兵、钱俊波等人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非法敛财,实现以黑护赌、以赌养黑的目的,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以施华兵、钱俊波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4年至2018年期间,该组织对未能及时归还高利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多次采取非法拘禁、殴打、档口骚扰、打砸住处、围堵滋扰、喷红油等手段暴力追债。2017年8月,经施华兵允许,该组织成员持枪、砍刀、铁管等,冲入争对手赌场,威逼对方按其要求错开开赌时间,对该区域内地下赌场形成强力控制。

 

“黄赌毒”,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沉渣泛起的大毒瘤,严重毒化社会,损害社会的肌体。“黄赌毒”更是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严厉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举。

 

张某伟等16人涉黑案

招募、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伟自2009年开始以放高利贷牟利。2013年3月,陕西省煤炭疗养院天河玉浪水疗中心原负责人张某因无力偿还债务,将天河玉浪水疗中心抵押给张某伟。至此,张某伟在继续放高利贷的同时,开始经营天河玉浪水疗中心。

 

2014年4月,张某伟、龚某红经预谋在天河玉浪水疗中心招募、容留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在非法经营水疗中心期间,张某伟先后吸纳张某、王某宽、孙某涛等人加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伟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放高利贷过程中,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该组织成员打压同行,实施持械聚众斗殴1起,迫使其他人员不敢与之对抗。仅在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底短短两个月时间里,该组织及其成员为自己和他人索要债务,先后非法拘禁4人。该组织及其成员还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陕西省煤炭疗养院周边及放高利贷行业确立了强势地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判决结果】

2017年9月25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伟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5.5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缓刑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宣判后,张某伟等8人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森林等人涉黑案

容留他人吸毒

【基本案情】

从2011年开始,被告人徐森林开始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侯国欢、许志群、吴志刚、汤振等人。为扩大组织势力,骨干成员侯国欢、许志群等人不断发展手下。逐渐形成以徐森林为首的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稳定,组织严密,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又依托组织力量,通过采取强迫手段迫使他人退股,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强力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等,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并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和支持违法犯罪活动。以徐森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多次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妨害作证、窝藏、包庇、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行为,并致1人重伤、6人轻伤、2人轻微伤,在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村及周边、浮梁县洪源镇区域范围内已经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徐森林以经营的豪门大酒店为据点,自己长期住在该酒店1102房间,在豪门大酒店免费为组织成员提供食宿,容留他们在豪门大酒店长期吸毒,并一边吸食毒品,一边发号命令。2015年4月份,因为商量如何应对其交通肇事由江绍波“顶包”被发现的事,被告人徐森林在豪门大酒店1102房间里提供甲基苯丙胺(冰毒)等毒品给组织成员侯国欢、吴志刚、汤振、郑红玲等人吸食。

 

【判决结果】

本案由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一审,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徐森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包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罚金11万元。对其他各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

 

邵某琳容留他人吸毒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邵某琳(案发时17岁)于2017年1月1日来到景德镇市曙光路格林豪泰酒店开房居住。同月5日或6日,邵某琳叫付志鹏从章国建处拿来一小塑料袋的甲基苯丙胺在酒店房间与刘某云(14岁)、付志鹏一起吸食。

 

2017年1月8日晚上,邵某琳又来到景德镇市曙光路格林豪泰酒店开房,与刘某云一起在酒店房间居住。随后邵某琳电话联系付志鹏,付志鹏当晚即来到酒店房间。次日凌晨5点左右,邵某琳拿出些甲基苯丙胺与刘某云、付志鹏一起吸食。上午9点多钟,公安机关在酒店房间将三人抓获,并当场扣缴了付志鹏丢弃在窗户外的吸毒工具吸管三根、锡纸(条形)4张。经鉴定,三人快速测定尿检板结果均为阳性,且认定邵某琳及刘某云吸毒成瘾。

 

【判决结果】

本案由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邵某琳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张某某开设赌场案

 

【基本案情】

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1日,被告人张某某被人雇请,负责在租用店面管理赌博机,并负责收银、记账等。2013年3月11日23时许,公安民警在对该店面进行清查时,当场抓获被告人张某某,并查获赌博机、赌资、账本等。

 

【判决结果】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供不特定人员参赌的固定场所内受雇从事现场管理,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时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依照刑法规定,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李某猥亵儿童案

 

【基本案情】

李某读初三时多次向其家长表达了要一部手机的想法,家人经不住李某的央求,给李某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2018年1月,尚不满16周岁的李某在与其同学微信聊天时,其同学通过微信发送了一部带有色情内容的视频信息,李某经不住好奇,对时长一个多小时的黄色视频十多次观看,对其身心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2018年2月21日下午三时许(李某已满16周岁),正值春节期间,李某在其自家的超市内,对前来购物的10岁女孩王某哄骗利诱,两人在独处期间,将手伸进王某衣领抚摸胸部和腋下,后又强行脱下王某裤子用手指抠摸下身并以拍照的方式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王某回家将此事告知其家人,家人当天报案,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

 

【判决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无视儿童人格和身心健康,为寻求刺激,猥亵儿童,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李某家人一次性向王某及其家人赔偿各种经济损失4.2万元,取得谅解。同时,法庭对李某及其家人进行了深入的法庭教育,李某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七个月,期间进行了积极学习和改造,在法庭教育下,其本人及家长深入反省自身的错误和管束的不严。本着惩罚教育挽救的原则,法庭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不法分子往往采取极具隐蔽性的手段实施“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请大家尤其是青少年学生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黄赌毒”的隐蔽性
1、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在网上散播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非法信息。
2、很多“黄赌毒”信息隐藏在不知名的链接和二维码中。
3、利用表面“合法”的公共娱乐、服务性场所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4、新型毒品伪装成“邮票”、“潮流饮品”、“糖果”、“跳跳糖”等生活中常见的物品。
.......

 



一要学习法律法规,筑牢思想防线。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拒防“黄赌毒”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筑抵御“黄赌毒”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
二要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黄赌毒”。要深刻认识到“黄赌毒”的危害性,从我做起,做到不参与、不纵容、不包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抵制和远离“黄赌毒”。
三要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崇尚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低俗和糟粕文化的侵蚀。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目标。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发现身边存在“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时,积极踊跃检举揭发!
举报方式: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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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又一毒瘤团伙被铲除,打击“黄赌毒”肇检君有话说

时间:2019-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劣迹斑斑!施华兵等5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主犯获刑20年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施华兵等56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判处主犯施华兵和钱俊波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此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案情回放】

2010年起,被告人施华兵开始聚拢社会闲散人员开设地下赌场,并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先后被刑事处罚。2013目年8月,施华兵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一方面通过扩大地下赌场规模、利用网络进行香港六合彩赌博、放高利贷等手段攫取高额利益,另一方面收拢更多包括有犯罪前科的闲散人员暴力追债,以壮大势力。施华兵、钱俊波等人通过有组织的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非法敛财,实现以黑护赌、以赌养黑的目的,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以施华兵、钱俊波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4年至2018年期间,该组织对未能及时归还高利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多次采取非法拘禁、殴打、档口骚扰、打砸住处、围堵滋扰、喷红油等手段暴力追债。2017年8月,经施华兵允许,该组织成员持枪、砍刀、铁管等,冲入争对手赌场,威逼对方按其要求错开开赌时间,对该区域内地下赌场形成强力控制。

 

“黄赌毒”,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沉渣泛起的大毒瘤,严重毒化社会,损害社会的肌体。“黄赌毒”更是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严厉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举。

 

张某伟等16人涉黑案

招募、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伟自2009年开始以放高利贷牟利。2013年3月,陕西省煤炭疗养院天河玉浪水疗中心原负责人张某因无力偿还债务,将天河玉浪水疗中心抵押给张某伟。至此,张某伟在继续放高利贷的同时,开始经营天河玉浪水疗中心。

 

2014年4月,张某伟、龚某红经预谋在天河玉浪水疗中心招募、容留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在非法经营水疗中心期间,张某伟先后吸纳张某、王某宽、孙某涛等人加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伟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放高利贷过程中,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该组织成员打压同行,实施持械聚众斗殴1起,迫使其他人员不敢与之对抗。仅在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底短短两个月时间里,该组织及其成员为自己和他人索要债务,先后非法拘禁4人。该组织及其成员还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陕西省煤炭疗养院周边及放高利贷行业确立了强势地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判决结果】

2017年9月25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伟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5.5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缓刑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宣判后,张某伟等8人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森林等人涉黑案

容留他人吸毒

【基本案情】

从2011年开始,被告人徐森林开始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侯国欢、许志群、吴志刚、汤振等人。为扩大组织势力,骨干成员侯国欢、许志群等人不断发展手下。逐渐形成以徐森林为首的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稳定,组织严密,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又依托组织力量,通过采取强迫手段迫使他人退股,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强力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等,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并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和支持违法犯罪活动。以徐森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多次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妨害作证、窝藏、包庇、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行为,并致1人重伤、6人轻伤、2人轻微伤,在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村及周边、浮梁县洪源镇区域范围内已经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徐森林以经营的豪门大酒店为据点,自己长期住在该酒店1102房间,在豪门大酒店免费为组织成员提供食宿,容留他们在豪门大酒店长期吸毒,并一边吸食毒品,一边发号命令。2015年4月份,因为商量如何应对其交通肇事由江绍波“顶包”被发现的事,被告人徐森林在豪门大酒店1102房间里提供甲基苯丙胺(冰毒)等毒品给组织成员侯国欢、吴志刚、汤振、郑红玲等人吸食。

 

【判决结果】

本案由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一审,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徐森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包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罚金11万元。对其他各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

 

邵某琳容留他人吸毒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邵某琳(案发时17岁)于2017年1月1日来到景德镇市曙光路格林豪泰酒店开房居住。同月5日或6日,邵某琳叫付志鹏从章国建处拿来一小塑料袋的甲基苯丙胺在酒店房间与刘某云(14岁)、付志鹏一起吸食。

 

2017年1月8日晚上,邵某琳又来到景德镇市曙光路格林豪泰酒店开房,与刘某云一起在酒店房间居住。随后邵某琳电话联系付志鹏,付志鹏当晚即来到酒店房间。次日凌晨5点左右,邵某琳拿出些甲基苯丙胺与刘某云、付志鹏一起吸食。上午9点多钟,公安机关在酒店房间将三人抓获,并当场扣缴了付志鹏丢弃在窗户外的吸毒工具吸管三根、锡纸(条形)4张。经鉴定,三人快速测定尿检板结果均为阳性,且认定邵某琳及刘某云吸毒成瘾。

 

【判决结果】

本案由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邵某琳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张某某开设赌场案

 

【基本案情】

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1日,被告人张某某被人雇请,负责在租用店面管理赌博机,并负责收银、记账等。2013年3月11日23时许,公安民警在对该店面进行清查时,当场抓获被告人张某某,并查获赌博机、赌资、账本等。

 

【判决结果】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供不特定人员参赌的固定场所内受雇从事现场管理,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时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依照刑法规定,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李某猥亵儿童案

 

【基本案情】

李某读初三时多次向其家长表达了要一部手机的想法,家人经不住李某的央求,给李某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2018年1月,尚不满16周岁的李某在与其同学微信聊天时,其同学通过微信发送了一部带有色情内容的视频信息,李某经不住好奇,对时长一个多小时的黄色视频十多次观看,对其身心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2018年2月21日下午三时许(李某已满16周岁),正值春节期间,李某在其自家的超市内,对前来购物的10岁女孩王某哄骗利诱,两人在独处期间,将手伸进王某衣领抚摸胸部和腋下,后又强行脱下王某裤子用手指抠摸下身并以拍照的方式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王某回家将此事告知其家人,家人当天报案,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

 

【判决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无视儿童人格和身心健康,为寻求刺激,猥亵儿童,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李某家人一次性向王某及其家人赔偿各种经济损失4.2万元,取得谅解。同时,法庭对李某及其家人进行了深入的法庭教育,李某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七个月,期间进行了积极学习和改造,在法庭教育下,其本人及家长深入反省自身的错误和管束的不严。本着惩罚教育挽救的原则,法庭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不法分子往往采取极具隐蔽性的手段实施“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请大家尤其是青少年学生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黄赌毒”的隐蔽性
1、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在网上散播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非法信息。
2、很多“黄赌毒”信息隐藏在不知名的链接和二维码中。
3、利用表面“合法”的公共娱乐、服务性场所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4、新型毒品伪装成“邮票”、“潮流饮品”、“糖果”、“跳跳糖”等生活中常见的物品。
.......

 



一要学习法律法规,筑牢思想防线。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拒防“黄赌毒”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筑抵御“黄赌毒”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
二要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黄赌毒”。要深刻认识到“黄赌毒”的危害性,从我做起,做到不参与、不纵容、不包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抵制和远离“黄赌毒”。
三要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崇尚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低俗和糟粕文化的侵蚀。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目标。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发现身边存在“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时,积极踊跃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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