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生态检察 | 公益诉讼检察官以案说法(第二弹)
时间:2023-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整治牛蛙违规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察官在某县发现多个乡镇牛蛙养殖场存在占用、破坏基本农田、无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河道、病死蛙体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问题,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检察院遂向某行政机关立案调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函。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通过组织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清单,对照排查整改等举措落实整改。同时引导退养户依法依规转产转岗,建设了蔬菜、水果示范种植基地,使被破坏的耕地得到复垦,达到蛙场清退整治与发展特色产业无缝对接,助推当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办案人员在收到行政机关的书面回复后,持续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经评估,已基本消除牛蛙养殖行业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另外通过转租,村得到收入,并解决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牛蛙养殖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


检察官说法

生活生产中不得污染农田耕作层土壤,污染农田水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龙某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龙某某到某村谷堆山山场拜祭祖坟,在拜祭祖坟期间燃放鞭炮,鞭炮火星弹飞至附近芒草引致明火,后因扑救明火不及时,火势蔓延周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52.35公顷(785.25亩),其中,水源涵养林面积3.48公顷(52.2亩)。


公安机关以龙某某涉嫌失火罪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中,发现存在森林生态资源受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进行调查核实,最终对龙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龙某某犯失火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判令其按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出具的《某县某镇某村委会生态公益林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作业设计方案》赔偿更新造林所需资金40余万元,并要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在执行过程中,龙某某提出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赔偿更新造林费用,请求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涉林地的修复责任。本着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重,检察院就此问题开展调查、组织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由龙某某在生态受损地自行复绿补种。检察院与龙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检察干警与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下,龙某某自行补植复绿现场。


检察官说法

“放炮”祭祖引山火,“无意”毁林担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等民事责任,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付出“双重”法律代价。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增强防火意识,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美好家园。



供稿:第五检察部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梁毅娟、代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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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 | 公益诉讼检察官以案说法(第二弹)

时间:2023-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整治牛蛙违规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察官在某县发现多个乡镇牛蛙养殖场存在占用、破坏基本农田、无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河道、病死蛙体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问题,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检察院遂向某行政机关立案调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函。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通过组织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清单,对照排查整改等举措落实整改。同时引导退养户依法依规转产转岗,建设了蔬菜、水果示范种植基地,使被破坏的耕地得到复垦,达到蛙场清退整治与发展特色产业无缝对接,助推当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办案人员在收到行政机关的书面回复后,持续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经评估,已基本消除牛蛙养殖行业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另外通过转租,村得到收入,并解决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牛蛙养殖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


检察官说法

生活生产中不得污染农田耕作层土壤,污染农田水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龙某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龙某某到某村谷堆山山场拜祭祖坟,在拜祭祖坟期间燃放鞭炮,鞭炮火星弹飞至附近芒草引致明火,后因扑救明火不及时,火势蔓延周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52.35公顷(785.25亩),其中,水源涵养林面积3.48公顷(52.2亩)。


公安机关以龙某某涉嫌失火罪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中,发现存在森林生态资源受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进行调查核实,最终对龙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龙某某犯失火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判令其按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出具的《某县某镇某村委会生态公益林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作业设计方案》赔偿更新造林所需资金40余万元,并要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在执行过程中,龙某某提出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赔偿更新造林费用,请求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涉林地的修复责任。本着以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重,检察院就此问题开展调查、组织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由龙某某在生态受损地自行复绿补种。检察院与龙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检察干警与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下,龙某某自行补植复绿现场。


检察官说法

“放炮”祭祖引山火,“无意”毁林担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等民事责任,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付出“双重”法律代价。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增强防火意识,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美好家园。



供稿:第五检察部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梁毅娟、代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