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注意了!非法传播未经授权影视作品牟利可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时间:2023-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

影视文化愈来愈扮演着

不可或缺的角色


不法分子也从中嗅到了“商机”

通过非法手段

“搬运”影视作品等谋取利益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黎某某以盈利为目的,于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及转账,以人民币约140元至200元的进货价向何某某和黄某某(均另案处理)购买非法网络电视机顶盒,后在微信群聊、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广告,以人民币168元至230元的价格将机顶盒售卖给吴某某等人,共计销售约900台,获利人民币3万多元。


被告人吴某某以盈利为目的,于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及转账,以人民币168至230元的进货价向黎某某购买非法网络电视机顶盒,后在微信群聊、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广告,以人民币208至298元的价格将机顶盒售卖给他人,共计销售机顶盒约865台,获利约人民币26352元。


被告人黎某某、吴某某销售的该类机顶盒加装含有非法视频的视频软件。经对黎某某、吴某某的3台机顶盒进行鉴定,3台机顶盒共有73个视频属于淫秽物品;从某视频软件中截取的5143部电影送到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作鉴定,其中572部电影属于未向我国进行授权可以售卖和播放影片。



经审查,端州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处被告人黎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吴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




检察官提醒

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的,哪怕是国外作品,均属于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互联网时代,虽然影视资源的获取不再是一件难事,传播手段简单,传播路径也非常广泛,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传播,反而我们更应尊重其著作权,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尊重原创、保护版权,不要非法传播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影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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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非法传播未经授权影视作品牟利可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时间:2023-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

影视文化愈来愈扮演着

不可或缺的角色


不法分子也从中嗅到了“商机”

通过非法手段

“搬运”影视作品等谋取利益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黎某某以盈利为目的,于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及转账,以人民币约140元至200元的进货价向何某某和黄某某(均另案处理)购买非法网络电视机顶盒,后在微信群聊、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广告,以人民币168元至230元的价格将机顶盒售卖给吴某某等人,共计销售约900台,获利人民币3万多元。


被告人吴某某以盈利为目的,于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及转账,以人民币168至230元的进货价向黎某某购买非法网络电视机顶盒,后在微信群聊、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广告,以人民币208至298元的价格将机顶盒售卖给他人,共计销售机顶盒约865台,获利约人民币26352元。


被告人黎某某、吴某某销售的该类机顶盒加装含有非法视频的视频软件。经对黎某某、吴某某的3台机顶盒进行鉴定,3台机顶盒共有73个视频属于淫秽物品;从某视频软件中截取的5143部电影送到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作鉴定,其中572部电影属于未向我国进行授权可以售卖和播放影片。



经审查,端州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处被告人黎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吴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




检察官提醒

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盈利为目的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的,哪怕是国外作品,均属于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互联网时代,虽然影视资源的获取不再是一件难事,传播手段简单,传播路径也非常广泛,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传播,反而我们更应尊重其著作权,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尊重原创、保护版权,不要非法传播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影视资源。